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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演员博客写"风流记"被拘 为哈尔滨市第一人
2008-03-26 06:52:1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魏英璐 王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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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6日讯 去年11月,南岗警方接到两位女演员丽文和惠云报案称,在其男同事李寒的博客QQ空间里,发现了其杜撰的涉及到二人的内容极其淫秽的自传式文章———《彪哥风流记》。这篇文章好似一颗炮弹将其所在单位“炸”得流言满天,令两位女演员蒙冤受辱。民警经过调查,依法对编造此文的李寒处以治安拘留15天并处3000元罚款的处罚。李寒由此成为哈尔滨市因博客违法受到治安处罚的第一人。

  女演员陷入桃色风波

  今年28岁的李寒与丽文、惠云都是哈尔滨市某单位的演员,3人从小一起长大,十分熟悉。近年来,丽文、惠云相继结婚,李寒至今还是单身。

  去年夏天,3人因单位的安排要在一起演出一个节目,3人于是整日忙于排练。去年7月,该单位到美国演出两个多月,之后回到哈市。回哈后,丽文、惠云发现单位同事的表现都有点“奇怪”,经常聚在一起好像在讨论什么事,看到二人就迅速散开了,表情也有些“可疑”。经多方打听,得知的情况让二人大吃一惊。原来,此前同事之间都互相加了QQ好友,平时经常在网上聊天。不久前,同事浏览李寒的博客QQ空间时有了惊人发现:李寒写了一篇长达几千字的名为《彪哥风流记》的博客日志。日志中,他自称为“彪哥”,透露了所在单位的真实名称,从丽文、惠云二人的名字中各取一字,给两位女主角起了丽丽、云云的名字。开头还比较正常,讲述了同在某单位的3人一同到国外演出的种种细节,但往下看,内容就变得越来越不堪了,他详细描绘了在国外分别和丽丽、云云发生的暧昧关系,简直就是一部以自己为主角的淫秽小说。日志后面,他还附上了此次去国外演出同事的集体照,以此来证明自己所说都是事实。一时间,同事们和网上的网友疯狂浏览,点击率和留言、评论爆增,这篇文章犹如一颗“桃色炸弹”,顿时在单位中“爆炸”了,同事们众说纷纭,传递消息的同时也在猜测事件的真实性,唯独丽文、惠云蒙在鼓里。

  警方依法拘留“彪哥”

  自己稀里糊涂地成为淫秽小说中的女主角,两位女演员既委屈又愤怒,她们找到单位领导,表明文中内容均为编造,希望领导出面和李寒谈一谈,删掉这篇日志,挽回二人名誉,但李寒却不接受领导的好言相劝,执意保留此文。

  遭受奇耻大辱,丽文和惠云决心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她们找到了律师,想告李寒诽谤,但文中并未暴露二人的真实姓名,律师认为诽谤有可能不会成立,因此建议二人报警,于是她们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因此案非常特殊,涉及网络违法行为,办案民警立即联系了网监部门。网上证据很容易灭失,网监部门立刻让丽文和惠云到公证处去固定证据。公证处将李寒的博客QQ空间的此篇文章以及网友浏览、点击数目进行了全盘拷贝。经调查,李寒的博客QQ空间上传了博主本人即李寒的照片,确系李寒本人的博客且文章均为他本人撰写和发表的,此文被点击浏览72人(次),18人留言进行评论。

  民警随即将李寒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此时,他已经删除了此篇日志,但承认文章是他发的。去年10月,他在国外期间在博客上撰写了初稿,回国后,他觉得内容不够精彩,又移花接木进行了“润色”。经公安部门鉴定,李寒发表的文章内容对性行为进行了大量、细致的描绘,为网络淫秽信息。

  接受调查中,李寒一直表现得满不在乎,认为就算是他发表的公安部门也不能把他怎样,直到民警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做出治安拘留15天并处3000元罚款时,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他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

  李寒说,文章照扒了一篇网上找到的淫秽小说,他把其中的主角换成了自己和丽丽、云云,故事当然都是假的。民警追问他发表如此荒诞的网文究竟是何原因,李寒只回答了两个字:好玩!(事件涉及人员均为化名)

  据办案人员介绍,人们常常把淫秽和色情混为一谈,实际在法律上,淫秽和色情是有着程度上的差别的。色情内容违法程度较轻,而淫秽更为严重。网络淫秽内容是指互联网上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具体描绘性行为,具有挑逗人们性欲,足以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而又没有艺术价值或科学价值的内容。

责任编辑:邵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