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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低1500元免营业税 出租房屋纳税享优惠
2008-03-31 09:07:24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李文先 郭启迪 张春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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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31日讯 3月1日起,出租房屋应缴的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率都将大幅降低。黑龙江省税务部门今年拟制定出台出租房屋税收管理办法,使出租房屋纳税有法可依。

  据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有关法规,目前哈市个人出租房屋需要缴纳的税种主要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税金计算方法根据租金收入和出租房用途有所区别。其中,对于月租金收入不足1500元的,免征营业税。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在租金收入基础上扣除出租房屋过程中缴纳的税费、房主实际支付的出租房屋修缮费用及个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将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