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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困难群众将获12项救助
2008-05-04 08:40:4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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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4日讯 4月30日上午,市长张效廉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决定》、《哈尔滨市县(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方案》、《哈尔滨市推进依法行政计划(2008-2011年)(草案)》、《哈尔滨市行政复议规定》、《哈尔滨市人行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管理办法》,研究并部署市政府绩效评估有关工作。市领导丛国章、王莉、王维绪出席了会议。

  张效廉在会议上说,哈尔滨市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机制,构建和完善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社会辅助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体系,努力提高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的救助水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决定》实施后,哈尔滨市困难群众民生问题,将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更进一步关注,城乡低保、低收入困难群众、农村五保户等困难群众将在医疗、子女就学、住房、就业、生活用水和用电、家庭供暖、司法援助、居家养老等十二个方面得到专项救助。

  张效廉说,在全市10县(市)内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按照国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哈尔滨市经济发展实际,坚持低水平起步、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重点保障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大病医疗需求,自愿参保,属地管理,统筹协调,医疗保险费由家庭、政府共同承担的原则,建立各县(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满足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保障广大城镇居民的身体健康。

  张效廉说,哈尔滨市在全国第一个开展了行政复议委员会的试点工作。出台实施修订后的《哈尔滨市行政复议规定》,将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建设法治政府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