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26日讯(记者 杜筱) 记者今天从黑龙江省卫生厅了解到,截至到5月21日,黑龙江省卫生厅按照卫生部的指令,已派往救灾区医疗队4支,防疫队1支,总计131人,并携带了的许多救灾物资。为保障救灾工作的有效开展,卫生厅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救灾物资的管理,各派出单位所携带的药品、后勤保障物资等要由专人入账管理。
四川大地震发生后,黑龙江省卫生厅迅速组建了15支医疗预备队、18支防疫预备队、6支卫生监督预备队,共计1050人。截至到5月21日,按照卫生部的指令,已派往救灾区医疗队4支,防疫队1支,总计131人,并携带了的许多救灾物资。为保障救灾工作的有效开展,省卫生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强救灾物资的管理。
通知要求,各派出单位所携带的药品、医疗器械、生活用品、后勤保障物资等要由专人入账管理,其票据留存复印件,用复印件登记造册,单独管理。
属于新购买的药品、医疗器械、生活用品、后勤保障等物资,要到正规的供应商处购买,有正式发票,属于单位库存现有的药品物资要有出库单。
各派出单位所携带的各种物品都要履行正常的财务审核,审批手续,然后由带队的队长签收,证明已带到灾区。所有的支出必须是在2008年5月13日以后发生。
通知还要求,各派出单位领导要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严肃财经纪律,对赴灾区的医疗、防疫、卫生监督队伍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生活用品、后勤保障等物资,按卫生部要求必须满足。同时要加强财务管理,按规定支出,待救灾工作结束后,对其资金要进行一次专项审计,然后报同级财政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