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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大庆精神融会到实际行动中
2008-06-04 15:32:5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薛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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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4日讯 《黑龙江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全文如下:

  最近,省委书记吉炳轩在大庆考察时强调,要大力弘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作为一名工作在油田的基层干部,我认为,思想上知恩、生活上知足、工作上知责,把大庆精神融会到实际行动中,是一种对大庆精神的很好诠释。

  知恩。对党的干部来说,更重要的是要知党和人民的养育之恩。知党和人民之恩是一种觉悟,报党和人民之恩是一种义务。对检察干警来说,恩来自于民,权要为民所用。工作中,要规范执法行为,带着感情执法,依据法律办案。纵观一些先进典型的成长轨迹,如检察系统的方工,如法院系统的宋鱼水等,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她)们无不是始终铭记党和人民的养育之恩,把知恩之情化作报恩之行,在本职岗位上积极进取,建功立业,并因此赢得了人民的拥戴。恩从心中来,行为要体现。手中的检察权,不能当成特权,要用权报恩,用事体现报恩的行为,一点一滴报达党的新理论带来的新感受,一点一滴报达党和人民对检察干警的关心,一点一滴回报人民群众对我们公平与正义的信任。

  知足。通常说的知足,主要是从生活待遇上讲的,而在工作上、学习上,要永远知不足。这里所说的知足,是物质生活的知足,而在事业追求上、在为党和人民的奉献上、在高尚人格的追求上,应当永不满足,应当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每个党员干部要在生活上求平,对党和国家现实给予我们的精神和物质要满足;工作上求进,要在本职工作中不满足,把知足变为努力、刻苦、奋进的动力。

  知责。党和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交的是信任,交的是责任。“官”只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权”只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有一份权力,就有一份责任和义务。作为领导干部,应把责任看得重一些,有一种“鱼儿离不开水”的归宿感,真情对待基层,热情服务群众,努力造福百姓。

  山西平遥古城县衙大堂正门两侧有一副楹联:“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这副楹联道出了官与民的辩证关系,直到今天仍有其积极意义。在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新形势下,每名检察干警都要深入企业送法,与人民群众心贴心,像胡锦涛总书记要求的那样,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最多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知恩、知足、知责,就要保持共产党员本色不变,革命精神和优良传统不丢,发挥共产党员先进性作用,拒腐防变永葆革命青春,每个党员要担负起新时期的重任,面对机遇和挑战,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尤其作为大庆油田培养起来的干部,更要把大庆精神和铁人精神落实到行动中,为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贡献力量。

  (作者单位系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