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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系统所有药品将实行集中招标采购
2008-06-14 06:55:11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姚国峰 杨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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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4日讯 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从现在起,黑龙江省卫生系统所有药品将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单位一律不得再自行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省卫生厅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减少流通环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切实把药品虚高价格降下来。

  据了解,省卫生厅要求,凡是没有启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地市,一律不得再自行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凡是上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已经到期的地市,必须参加现在正在进行的“省直属及哈尔滨市医疗机构第六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凡是各系统卫生部门所属医疗单位原来参加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必须执行本通知要求。凡是甲类医疗设备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一律由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组织实施。凡是擅自组织本地药品集中采购的或以各种理由不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将建议当地党委、政府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据介绍,今后的集中招标采购将规范集中采购药品目录,减少药品流通中间环节,原则上由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同时将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药品的监督管理,要求其严格执行采购合同;对违规的医疗机构将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医院领导的责任;对违规的生产经营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布其不良记录,并坚决取消其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资格。

责任编辑: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