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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南岗区以百分考评为载体 提高城区管理效能
2008-07-04 21:09:47 来源:东北网  作者:邵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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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4日讯 (记者邵奇) 为进一步完善城区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城区管理各责任主体职能作用,哈尔滨南岗区按照市城管局《2008年哈尔滨市城市管理目标考评方案》及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南岗区城区管理百分考评办法(试行)》,通过实施百分制考核,提高了城区管理效能。

  一是细化内容,建立考评机制。将各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区执法局、区园林局、秋林地区管理处、站前综合治理办公室和文化园区管理处全部纳入考核范围,明确考核主体,构建互相监督考评的新机制。同时,细化考评内容,将城区管理项目划分为市容市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居民庭院管理、市场摊区管理、路政管理、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庭院改造建设、行政执法管理等8项考评内容,并对考评内容逐条量化,确定相应的分值。对不按标准完成本部门工作,未及时完成市、区督办事项,因工作不到位被媒体曝光等问题,严格按照考评标准扣分。每月考核分值当月公布,并计入年终考评总成绩。

  二是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流程。从区城管局、区城建局、区执法局、区园林局抽调4名同志成立区城管委监督考评组,采取日常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互检联查和社会监督考评的方式进行。通过现场拍照和文字记录等手段,对城区管理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在检查考评过程中,监督考评组对检查存在的问题采取现场记录的方式告知被检查单位,并由被检查单位进行签字认定后,作为百分考评的扣分依据。检查结束后,监督考评组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扣分,并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城区管理百分考评工作取得实效。截止目前,考评监督组已对17个办事处的51条街路、85个居民庭院、17个单位院、68个楼道进行了检查,各类问题均按时限整改完毕。

  三是明确奖惩,兑现表彰奖励。区城管委设立专项奖励资金100万元,用于本年度对考评获得合格以上的街道办事处进行奖励。每季度召开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监察局参与的城区管理工作百分考评表彰会,拨出25万元专项奖励资金,对90分以上的街道办事处进行奖励。同时,城区管理百分考核工作与领导干部年终考评挂钩。对被上级部门、领导批评或新闻媒体重复曝光,管理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合格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按问责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