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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科学发展观推进法院队伍建设
2008-07-14 16:33:3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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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4日讯 今天出版的《黑龙江日报》发表评论文章,全文如下:

  科学发展观是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党的十七大确定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要求,深刻揭示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内涵和基本特征。把这一重要战略思想落实到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中,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思想领先、以人为本、改革创新、统筹协调的先进理念,推进法院队伍建设的又好又快发展。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思想领先理念,推进法院队伍建设健康发展

  思想政治建设关系到“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根本性问题。坚持思想领先,就是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要抓好科学理论学习。组织广大法官和干警学深学透党的先进性、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的科学理论,全面准确把握本质内涵、深刻领悟蕴含其中的世界观、方法论,引导大家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改造主观世界,更新思想观念,使以人为本、科学统筹、质量效率、自主创新等新观念在头脑中深深扎根,确保理论上的清醒。

  要抓好思想政治教育。重点抓好理想信念、为民宗旨、职业道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勤政廉政等教育,使广大法官始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建设一支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起来的,一心跟党走的可靠法官队伍,确保政治上的坚定。

  要抓好各种有益活动。组织开展英模报告团、演讲比赛、摄影书画展览、文体比赛和参观革命历史博物馆等活动,培养广大法官高尚的道德情操,焕发他们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工作热情,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工作状态,确保工作上的奋进。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理念,推进法院队伍建设稳步发展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灵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围绕关注民利,稳定人心这一核心因素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要理解人、尊重人。要尊重广大干警的权利,理解他们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正确看待他们对正当合理的个人利益需求。理解他们积极向上、要求进步的欲望,注重调动和保护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要关心人、爱护人。从政治上关心,通过加强教育和引导,为他们成长进步创造条件、搭桥铺路。从生活上关心,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体现党的温暖。在特殊情况时关心,遇有家庭出现重大、特殊事情时,组织上要及时帮助,做好安抚工作,帮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要吸引人、留住人。要创造一个风清气正、团结和睦的人际氛围,使大家工作同心。要用足、用好现有的政策、规定,尽可能满足广大干警的合理要求,使大家工作安心。要建立完善可行的激励机制,鼓励先进、奖励先进,使大家工作上心,注重建设和创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三、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改革创新理念,推进法院队伍建设深入发展

  改革创新是推进社会进步发展的重要手段。坚持改革创新,就是要破除旧的思维定势的束缚,用崭新的思路和方法来解决好法院队伍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要继续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按照最高法院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探索合理设立法官员额、法官助理制度等人员结构调整,探索实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等干部的分类管理和初任法官的审核制度,不断创新法官职业化的新举措。

  要继续坚持现行有效的改革形式。继续实行凡进必考的法院进人制度,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法院各类人员。实行上级法院法官补充,主要从下级法院选拔的法官遴选制度,实现人员的优化和法官的专业化。继续推行和指导好竞争上岗、公选公示、民主测评、差额考察、双向选择、岗位轮换、异地交流、辞职辞退等现行的制度和办法,不断创新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新办法。

  要继续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在以编定人、定责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以工作实绩为主的考核办法,科学合理地对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量化考核。以德才素质评价为中心,推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绩效量化考核办法,积极探索工作目标考评、群众评价考评、工作政绩考评的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干部考核评价的新体系。

  四、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统筹协调理念,推进法院队伍建设全面发展

  统筹协调是通盘谋划各项工作、科学整合各种资源、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的最佳手段。坚持统筹协调,就是要力求审判业务、队伍建设、物质保障等都要均衡发展,同步提高。

  要树立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的思想。安排部署工作要结合实际,不能急功近利或好高骛远,杜绝搞“形象工程”、“短期行为”,立足长远发展,多做一些扎扎实实的基础性工作。

  要树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落实“一岗双责制”,搞好审判工作与队伍建设的有机结合和相互渗透,防止“两层皮”,力争使队伍建设这个“软工程”与审判工作这个“硬指标”两手都要硬起来。

  要树立全面衡量评价的思想。在抓典型上,要全面地看待和评价,不仅要看硬件建设和基础设施是否达标,更要看办案质量和队伍建设如何,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同时,不仅要看眼前的工作状况如何,更要看今后的发展潜力,力争使先进典型的推出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和持久的生命力。

  (作者系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 刘永忠)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