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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南岗3号楼多项违法违章问题一箩筐
2008-07-15 14:54:0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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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5日讯 业主住新宅,高兴不起来

  日前,本报接到鸡西市一些群众的反映:一座竣工不久的住宅楼在收费、超高超层、违章建设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多次反映到市政府及多个部门,始终没有得到解决。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这幢被称为“南岗3号楼”的住宅楼位于鸡西市鸡冠区,由鸡西顺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2007年12月入户。

  购房者向记者反映,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新竣工的住宅楼不再向业主收取煤气配套费,而且当初购房协议也没有收取煤气配套费的约定。可是2007年12月,该楼没有经过验收,开发商就通知他们入户,并向每户收取煤气配套费2730元。

  业主还发现,在住宅楼的效果图和施工图纸上,楼房背后整体是草坪和物业办公室,楼房竣工后,这块地皮却被开发商建成了车库。物业办公室根本没建,却向住户按住宅面积收取每平方米10元钱的物业房建设费。虽然有关部门几次用铲车推倒一部分车库,但至今无法彻底制止施工。此外,规划部门批的是地下1层,地面6层,均为居住用地,而该楼房从地下到地上共有9层,且第一层最高处达9米多,根本不可能用于居住。

  在现场,记者亲见住宅楼结构和相关票据,购房者所言不虚。即使买了1楼住宅的居民,也要首先爬上楼房外层单设的四五层高的铁梯才能进入楼内,十分不便。

  “多项违法违章,在本市罕见”

  鸡西市规划局监察科科长王权义向记者介绍,按规划,“南岗3号楼”应为地上地下共7层,但事实上这栋楼是9层高。该楼处于坡地,有地势差,规划审批第一层高5.5米,但顺达公司违建成9米多。记者了解到,由于群众反映强烈,市政府开过几次协调会,对该楼局部超过8层部分作过鉴定。鸡西市城管局规划大队原本要拆掉超高楼层,又考虑对楼房整体结构的不利影响,危害居住安全,所以对超层行为予以40万元罚款处罚。

  另外,开发商未经规划部门审批,擅自将规划的草坪绿地圈起来,接建了650平方米的车库。2007年11月,城管局规划大队几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拆除,并3次动用铲车推倒部分车库围墙、门脸,但每次执法人员一走,顺达公司又继续施工。由于车库上方有高压线和现场存车,所以无法全部拆除,一直处于被监管状态。今年2月29日,鸡西市规划、城建、城管部门联合向市政府请示,建议对该车库拆除处理。目前,有关程序正在履行,市政府尚未做出最后决定。“这幢住宅楼多项违法违章,在鸡西城建历史上少见。”城管局规划大队大队长汪振龙告诉记者。

  据鸡西市物价局副局长李波介绍,2005年经市政府法制办同意,明确规定开发商煤气配套费等打入销售成本,房屋一口价卖给消费者。该局调查认定,“南岗3号楼”煤气配套费、360元的防盗门费、每平方米10元的物业建设费、房款3%的税务代缴费4项收费不该收取。但由于市政府对2005年下发的有关“通知”在法律效力的解释上出现了歧义,需重新认定,所以尚未对上述收费性质做出定性。

  对购房者反映的诸多问题,顺达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张尧向记者一一道出“理由”。他说,楼房超层,鸡西就这样,既然顺达公司已经交了40万元的罚款,就表明规划部门同意了,已经没问题了,这是建筑行业的通行作法;车库不影响绿地建设,因为库房房顶照样可以建草坪,他正在就城管局几次铲除停车场的行为向市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煤气配套费、物业建设费都是代替市政府下属的鼎信公司收的,跟顺达公司没有直接关系。

  “南岗3号楼”未经验收便入户,采访中鸡西市相关单位和部门都给予了证实。至于个中原因,记者不得而知。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