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16日讯 记者15日从哈尔滨市民政局获悉,哈尔滨市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进入资格认定阶段,已经安排1200万元困难家庭救助资金将对困难家庭进行救助。
日前哈尔滨市出台了《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暂行规定》,确定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05元以下的为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将以前没有达到低保标准但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救助体系。目前,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已经进入资格认定阶段。哈尔滨市已经准备了1200万元,困难家庭资格确认后,对这些家庭进行救助。
今年下半年,哈市将全面开展低收入家庭救助,在6个市区低收入困难家庭资格认定的基础上,对认定合格家庭,发放《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证》,建立并完善低收入家庭档案,开展分类救助工作。呼兰区、阿城区和各县(市)将参照市里规定,制定本地低收入困难群众家庭标准,适时启动低收入家庭救助工作。
对于困难对象,哈尔滨市提高了城乡低保金发放标准,共为32万名城乡低保人员发放低保金1.73亿元;增加了拆迁救助、燃气救助、副食补贴、节日救助等救助项目,还投入了8572万元社会救助款;加大了退役士兵的安置力度,共安置城镇退役士兵2329人,占应安置总数的60%,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560万元;对于农村特困群众,哈市资助农村特困群众参加新农合,共有15.6万人次的农村低保、五保、优抚对象享受到农村医疗救助,支出医疗救助资金353万元。
另据了解,从年初开始,哈市的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截至目前,哈尔滨市政府投入451万元专项资金,为符合条件的老人购买养老服务,同时还落实了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