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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美术馆:保护好城市 “活化石”
2008-07-30 06:54:3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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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30日讯 省美术馆耳房突然被人强拆一事引起省文化厅及文物部门高度重视。有关专家呼吁,尽快完善文物行政执法法规体系,保存好我省现有文物家底。

  哈尔滨文物管理站站长刘云才表示,目前,一类保护建筑由城市规划部门监管,文物部门没有直接监管职能。但既然是一类保护建筑,大家就有责任共同保护,这样的建筑是城市发展见证,保护建筑被拆实在很可惜。哈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文物执法科科长李广听说此事后也赶到现场踏察。经查,由于此建筑监管归属于政府部门,而目前文物执法部门权利受限,只是可以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直接监管。

  据统计,目前我省已发现文物遗存4500余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29处,省级21处、市县级391处,馆藏文物及标本21万件。

  从1998年以来,我省擅自拆除保护建筑、盗掘古遗址和古墓葬、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擅自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用途、擅自改变文物原貌等破坏文物现象很严重。其中,一类保护建筑红军街38号、二类保护建筑原英国领事馆、原秋林洋行道里分行、原苏联远东银行、哈尔滨第二工具厂办公楼等老建筑被违法进行破坏性修缮、装修。面对文物破坏事件居高不下,文物和考古专家们痛心疾首。

  业内人士表示,这些宝贵的文物是城市的“活化石”,要使我省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得以保护,最重要的是加强文物执法工作的力度,大力宣传《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今后,凡是在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的违法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在全省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领导责任。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