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6日讯 在建的180项工程,手续齐全的只有98项,无任何相关审批手续的有54项———记者日前从市建设项目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哈尔滨市“小产权”、“无审批”、“个人私建”等违法建设项目,尤其是城乡接合部违法建设项目剧增。近期,哈尔滨市相关部门将对此进行重点检查。
在全市在建工程项目检查中,除了为谋取动迁补偿进行违法建设问题外,“小产权”违法住宅急剧增大。一些建设单位以村民集资的形式,在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设住宅,并对外出售。这些“小产权”房因与用地性质不符,占用农业用地等原因无法审批,仅老机场路两侧,就出现了50多万平方米“小产权”房;同时,在城区内未改造地区、城乡接合部和郊区农村中的部分居民,原有住宅建筑未经统一的规划错乱无序,随着外来人口增多,出现了许多新的违法建设,形成大量私建滥建工程,规模渐大。私建保温阳台、楼顶建花棚、新建小区内个人私接乱建等违法行为,成为市民普遍反映问题。
据了解,2002年哈尔滨市试行相对集中部分处罚权管理时,将建成区内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违法建设工程处罚权,划归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2007年2月,又将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处罚权全部转交区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由于监管力度、管理经验、专业知识不足、职责范围需进一步明确等原因,城乡接合部、待开发建设区域和农村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设数量急剧增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乡镇规划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监管应有乡镇政府负责管理。由于黑龙江省相关规定尚未出台,管理责任与范围没有明确,乡镇范围内违法建设工程监管出现空缺,突现大量违法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