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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能人”王清林在国家森林公园毁林建“别墅”
2008-08-26 07:28:5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赵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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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6日讯 王清林何许人也?竟然在国家森林公园毁林建“别墅”。连日来,记者多次试图采访王清林核实情况,但几经周折也没有找到他本人,王清林似乎有意玩起了“隐身”。

  记者通过114查号台,查到了五常市粮食局财务室和办公室的电话。20日下午3时许,记者致电王清林的工作单位五常市粮食局。该局财务室的一名女工作人员表示,她好长时间没有看到王清林来单位上班了。

  记者随后拨通了该局办公室的电话。一名工作人员说:“王局长好几天没来了。”记者追问:“是出差了吗?还是在开会?或是在休假?为什么没有上班?”这名工作人员有些不耐烦地说:“别问我了,我什么也不知道。”随即挂断了电话。

  21日下午,记者再次致电五常市粮食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王清林有半个月没来上班了,至于为什么没来上班,他不清楚。

  接下来的几天里,记者数次拨打几经周折获得的王清林手机,但均提示手机已经关机。

  记者又找到王清林负责的光辉粮库,一名自称姓刘的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电话中非常干脆地告诉记者:“王清林不在,已经出国了。”

  五常宣传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谁也找不到王清林。”

  而记者试图从办理毁森林建“别墅”案件的哈尔滨市林业森林公安局了解点情况,被告知:“案件还在审理,现在还不能说。”

  王清林,有多重身份。五常市粮食局副局长,兼任五常光辉粮库主任、石庙子农牧有限公司董事长。

  记者向五常市龙凤山森林公园一名女收费人员询问,公园内的“别墅”是谁盖的。对方立即告诉记者“都是王清林的”。旁边的一名男青年也附和说:“对,是他的,要看“别墅”得坐船。”

  在水库边,一位船主告诉记者:“王清林在水库边上的森林里有3座‘别墅’。要坐他的船,看三处“别墅”收费150元。”

  “别人谁敢盖啊,这事儿大家都知道。”看护水库的一个中年男子告诉记者,“真可惜啊,有的树都长了100多年了,我们舍不得砍,更不敢砍。要是我们砍了,肯定得坐牢。”

  难道砍树时没有人发现吗?一位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砍树的责任人曾被当地派出所传唤,但最后却不了了之。”

  多次向和有关部门举报王清林毁林建房的刘全民说,盖“别墅”的王清林在五常可以“呼风唤雨”,有人称他为“大佬”。

  在采访中,刘全民还给记者透露这样一个信息:五常市郊的杏花山也被王清林圈占了,在里面修围墙、建酒店。

  记者日前来到位于五常南郊的杏花山。经过两道大门遇到一处岔路口,记者向右走出数百米后,在山坡上看到一个正在建设的楼宇,高三四层,虽然没有建完,但能看出建筑风格有些古典。在现场的工人告诉记者,这里要盖一处生态酒店。记者返回岔口向左走,发现在半山处,有一人多高的围墙,蜿蜒曲折顺山而建,墙头留有类似与长城一样的垛口,每隔500米左右就有一座像烽火台的观景小楼。

  入口处两扇铁大门紧锁,里面有几头梅花鹿在觅食。往里看还有石刻和雕塑。自称在这里工作的一位中年男子告诉记者,这里已经承包给石庙子粮库了,这个粮库的的负责人是王清林,这里要建公园。记者想要进入采访,但被拒绝。“里面有梅花鹿,刚割完角,梅花鹿会伤人,外人不许进入。”

  记者站在高处看到园内有几栋红蓝相间的“别墅”掩映在树丛中。有居民介绍说,山上的树全是市民栽的,树龄长的已有几十年。三年前,连山带树全都承包给了一个粮库的领导王某,他用围墙把整座山圈起来,锁上大门,从此再也不让市民进了。“这哪是在建公园,分明就是在建私家花园!”一位居民气氛地说。

  这个工程是否像知情人所说的那样也没有审批手续?据五常市林业局局长杜泽春介绍,2005年,五常市林业局和五常市“石庙子农牧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杏花山森林公园承包合同,王清林享有经营权和使用权,在不破坏原有生态的前提下,按着总体规划,进行开发建设。但合同中也明确规定,公园建设必须按规划设计进行施工,私建、乱建项目林业局有权制止并取消。

  杜泽春称,承包事宜是2005年五常市政府在一次会议上作出决定的,有政府会议记要记录。

  但记者从五常市建设局和国土资源局了解到,这两个部门均没有审批开发杏花山。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