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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非住宅热价拟调至46.57元/平方米
2008-10-16 07:07:2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崔秋涛 李佳琪 谭启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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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6日讯 “实行煤热联动后,热费价格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拟上调9.22元”———15日,哈尔滨市举行城市居民供热实行煤热价格联动听证会,33名听证会代表原则同意热费实行煤热联动上涨的申请,但大部分代表认为,上调标准过高。

  按照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协会提交的《关于哈尔滨市城市居民供热实行煤热价格联动的申请》,主要内容包括:哈尔滨市在企业消化煤价上涨因素的10%,同时,不记水、电、人工和材料费上涨因素外,哈尔滨市煤热价格联动的标准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9.22元。即住宅热费上浮至每平方米使用面积43.77元;非住宅热价上浮至每平方米使用面积46.57元。煤热价格联动后,按照市政府出台的文件规定,对低收入家庭给予照顾。

  由消费者、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的33名听证代表对《申请》进行了听证。同时,10名由社会公开征集产生的市民代表旁听了听证会。33名听证会代表原则上同意城市居民供热实行煤热价格联动,认为煤热联动价格标准和幅度不宜过高,要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弱势群体和特困家庭不因供热价格调整而降低他们的生活标准以及哈尔滨市的经济现状和百姓的收入水平。同时,供热企业应节能挖潜,共同分担煤价上涨带来的供热成本提升。

  听证会后,市物价局将按照国家《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充分结合听证会代表的意见与建议,拟定城市居民供热实行煤热价格联动标准调整意见,报市政府审批。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