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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20日准时供热 6时至21时室温须达到18℃以上
2008-10-17 08:31:3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李泓 崔秋涛 李佳琪 谭启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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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7日讯 记者昨天从全市供热动员大会上获悉,按照要求,全市供热企业须在20日准时开栓。热电联产、区域锅炉要采取连续供热方式,不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分散锅炉要延长供热时间,确保每日6时至21时居民居室温度达到18℃以上,其他时间不低于16℃。

  按照要求,20日前全市供热单位储煤需达到320万吨,储煤率达到70%;元旦前累计储煤400万吨;春节前累计储煤430万吨。供热设施发生故障需停热8小时以上的,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用户,并向供热主管部门报告,立即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供热。针对弃管问题的发生,应当就地就近指定供热管网所属供热单位予以接并。凡拒不执行政府指令、拒不接并弃管供热的单位被视为不承担社会责任、不具备供热经营能力,今后将不批准其新改扩建项目、不准新接热用户。

  此外,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在行政首长预备费中预留供热应急资金,以备应对供热抢险突发事件。预先安排大型供热企业,尽可能多储备一定规模的应急用煤。

责任编辑: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