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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发行择优支持粮食收购 好企业可直获贷款
2008-11-04 09:09:2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李君仕 李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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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4日讯 记者从省农发行获悉,今年该行除承担国家政策性托市粮食收购的企业外,还对参与市场粮食收购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粮食加工企业和粮食购销企业给予支持。一方面支持粮食产业化的发展,促进粮食的转化增值;另一方面支持多元市场化主体的发展,促进市场化改革的完善。其中,“好企业”可以自主收购粮食、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农发行直接贷款支持参与收购。

  据省农发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参与粮食收购的企业,该行采取“因企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今年该行根据企业实际,坚持能企业自营的就自营,不能自营的就委托经营。同时严格区分三类企业,即,好企业、一般企业和差企业。

  “好企业”,可以自主收购粮食、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农发行直接贷款支持参与收购。“好企业”是指具备以下五个条件之一的企业:一是中储粮公司直属库;二是经济效益好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粮食加工企业;三是近二、三年经营无亏损、库存无积压、贷款无逾期、利息无拖欠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四是作为国储、地储增储和轮换粮源并且有关部门下达文件落实增储和轮换计划的企业;五是虽然不具备上述条件,但能够落实可靠的风险防范措施,确实能保证贷款安全的企业,具体包括:有足够的资产对贷款进行足额抵押的企业,有存单、标准仓单、银行汇票和有价证券等对贷款进行足额质押的企业和担保公司或有资质的企业对贷款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

  此外,省农发行对贷款企业还采取“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政策。区别对待是指根据企业不同资质、不同经营状况,采取不同的信贷政策。一是对省行级以上的黄金客户自营部分,可免缴存风险准备金;二是对省行级优质客户自营部分可按规定比例的50%缴存风险准备金;三是对市(地)行级优质客户可按规定比例70%缴存风险准备金;四是对一般客户按规定比例全额缴存风险准备金;五是对规模小、资质差、经营能力较差的小客户,风险准备金要在规定比例的基础上适当上浮。

  在区别对待的基础上实行七个优先。一是黄金客户优先;二是效益好的大型粮食集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粮食加工企业优先;三是自有资金比例在30%以上的企业优先;四是实行即购即销、套期保值的企业优先;五是实行订单生产、合同收购(即春季取得该行合同收购贷款、秋季履约)的企业优先;六是抵质押担保、足额抵押企业优先;七是近二、三年经营效益好、不亏损、讲诚信、把握市场能力强的企业优先。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