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我省要求停售、销毁"苗岭洁肤霜"和"苗岭鼻通生态液"
2008-11-13 10:45:04 来源:东北网  作者:姚国峰 杜筱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1月13日讯( 姚国峰 记者杜筱 )日前,黑龙江省卫生厅依据卫生部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卫生监督部门迅速查处贵州黔东南洲苗岭苗族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苗岭洁肤霜”和“苗岭鼻通生态液” ,责令停止销售,并监督经营单位销毁封存和收回的违法产品。

  据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检查发现,贵州黔东南洲苗岭苗族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苗岭洁肤霜” (卫生许可证号“黔卫消字〔2004〕第080号”,产品标识的是“黔卫消证字〔2005〕第037号”)和“苗岭鼻通生态液” (标识消毒产品企业许可证号“黔卫消证字〔2004〕第065号”)违法添加激素和抗生素等禁用物质,宣传治疗作用,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贵州省卫生厅已依法对企业进行了处罚,注销了上述产品的卫生许可证,并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召回相关产品。

  黑龙江省卫生厅依据卫生部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卫生监督部门迅速查处上述产品,并立即责令停止销售,封存相关产品,公告收回已售出产品,监督经营单位销毁封存和收回的违法产品。对违反规定继续销售上述产品的经营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要求对本地区批准的所有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进行清理,严格规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