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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权查丈夫的存款明细吗?
2008-11-28 09:58:0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王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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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同志:

  我正打算办理离婚手续,因担心离婚前丈夫会转移财产,我便拿着相关证件和丈夫名下的存折,到银行要求查询账户存款明细,但银行工作人员说不能给查询,请问我到底有没有权查询丈夫的存款?吴女士

  律师解答:你所提出的问题涉及个人隐私。个人隐私是指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非法干扰、私人信息秘密不受他人非法搜集、刺探和公开等。隐私权受法律保护,具有不可侵犯性,即使是夫妻也不得侵犯另一方的隐私权。根据我国《储蓄管理条例》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储蓄状况和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金融机构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储蓄存款,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或者扣划个人在金融机构的款项,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银行拒绝你查询的做法是对的。你可以在申请离婚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法院对以你丈夫名字所开的个人存款账户情况进行查询。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