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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猎者私捕“野味” 摊位插羽毛暗示“有货”
2008-12-04 10:46:20 来源:牡丹江晨报  作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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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4日讯 最近一段时间,许多市民向记者反映,市场上有人悄然在兜售“野味”。除人工驯养的,还有一部分是偷猎来的。循着知情人透露的信息,记者先后四天九次暗访,在牡丹江畔目睹了偷猎者的偷猎行为:下套子、设捕鸟网,甚至还撒毒饵料。

  摊位插羽毛,表示“有货”

  在东安农贸市场附近,记者开始没有找到出售“野味”的摊位,但记者发现,有的销售山货的摊位上插着野鸡羽毛。据知情人指点,由于“野味”市场管制较严,即使卖人工驯养的“野味”,也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而那些偷猎来的更不敢明着卖,插着羽毛的摊位,就是暗示这里有“野味”出售。

  记者询问一个摊位上插着羽毛的商贩:“你这摊子卖‘野味’吗?”两个商贩马上热情地围了过来,向记者介绍说,“是过年送礼吧,我这有野鸡,150元一对,还有野猪、狍子、山兔、飞龙,要啥有啥,而且绝对是野生的,你看看这些毛就知道不是家养的……”这两个商贩还告诉记者,目前不是“野味”最多的时候,如果拿货量大,需要再等半个月左右,那时离过年近,来送货的人也多了。

  离开这个摊位,一个怀抱野生动物的商贩又凑了上来,“野鸡130元一对,山兔一只50元就拿走,都是新鲜的,送礼正好……”这个商贩指着野鸡告诉记者,“这只山鸡的身上血是新鲜的,死了绝对没超过一天”,商贩把野鸡的羽毛扒开给记者看它身上的伤,“他们的不好,你买我的野鸡吧,保证你吃后不出问题”。

  接着,另一商贩看到记者来回走,也悄悄地凑上前来说:“买‘野味’,千万别买身上有窟窿带血迹的,弄不好会吃出毛病来”。听到她的话,记者仔细询问为什么,女摊贩却闭口不答。

  与这些怀抱“野味”的商贩进行了多次接触,他们不经意间透露,这些“野味”有的是在郊区“上的货”。

  牡丹江畔有人私捕“野味”

  在农贸市场,虽未探听到非法捕猎“野味”的准确来源,但记者从知情人处得知了一个信息:在牡丹江畔,也有人私捕“野味”。此后,记者在四天内进行了九次暗访,终于发现了非法捕猎者。

  11月28日,记者来到牡丹江铁岭河大桥下游近五六公里处,可走访了一天却没有一个人吐露偷猎“野味”的信息。“要想知道就到江边看看!”一位老人告诉记者,市场上的“野味”大部分是从山里进的货,这里只有几个人偷偷地抓些“野味”拿到市场上去卖。不过现在抓得紧,他们大多是晚上偷偷到江边枯草茂密的地方去搞,“你要是去,一定要当心,草里可能有陷阱……”老人特意提醒。

  又经过先后多次探访,记者终于在江边结识了自称姓冯的男子。他告诉记者,他每年快过年时都捕捉野鸡、野兔等“野味”送到市场上卖,有的送进了饭店,有时也在市场上叫卖。据他了解,很多人都采取下套、投毒饵等方法猎取“野味”。野兔比较容易上套,但江边很少,大多是从对面山上下来的。而野鸡却不容易上套,抓野鸡是用泡过火碱的玉米、豆粒等当诱饵。冬天下雪的时候这招最管用。按他的说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绝招”。他告诉记者,以往一个冬天赚个千八百块钱没问题,但今年过年早,咱牡丹江又迟迟不下大雪,真是耽误了“生意”。

  11月29日,下了一夜雪。30日天刚亮,记者再次来到该段江面,果然遇到了姓冯的男子。该处正是记者四五月份发现秋沙鸭、苍鹭、鸳鸯等野生鸟类聚集的浅滩。记者看到,虽然刚下过雪,气温比较低,但远远望去记者发现沿岸有人在草丛中寻找着什么,有的人还用抄网在江边捞着什么。

  冯姓男子告诉记者,那些在江边抄网的人是在捞蛤蟆,其他人都是在“捡鸟”。记者跟随冯姓男子走了近一个小时才走到浅滩。在不远处有一个鸟窝,鸟窝附近撒了一些苞米粒和黄豆粒。随着冯姓男子走了一阵,果然在不远处的一个草丛中发现了死去的野鸡。记者发现,吃过被下了毒饵料的野鸡死状很惨。

  记者还发现了一个细节,当姓冯的男子从地上捡起野鸡时,会把野鸡的嗉子用刀豁开丢掉。他解释说,“火碱的用量不好控制,野鸡吃了浓度高的苞米粒会把嗉子烧烂。”

  此外,这个冯姓男子还从随身携带的兜子里掏出了一个鸡头,并向鸡嘴中塞了几个药丸,据他说这是为了捕捉山上下来的猞猁用的。

  在暗访过程中,记者还碰到一个正在张网捕鸟的人,他告诉记者,他正准备捕捉点麻雀卖,活的零卖大多每只2.5元,买的多就2元一只。如果买死的,就1元一只。记者问,“这东西让卖吗?”捕鸟人说:“现在林业部门管得严,都得偷偷卖。”他告诉记者,这些麻雀有的是为了放生购买的,有的可能是做烧烤用。麻雀的性子很暴烈,一旦被捕捉后,困在笼子里很难养活,因此落网的麻雀最多活不过一周,市场上的鸟贩子了解麻雀的习性,因此捕到后只能赶紧出手。

  监管部门:私捕可获刑

  记者就上述情况咨询了我市林业部门。据介绍,私捕野生动物,是绝对不允许的,山鸡、麻雀等都在禁止捕猎范围之内。《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禁止使用军用武器、毒药、炸药进行猎捕。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