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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粮食局采取措施做好购销工作
2008-12-05 16:31:42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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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5日讯 省粮食局把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召开全省粮食收购工作紧急会议,对抓好全省当前粮食购销工作提出具体措施和明确要求,努力加快全省粮食收购进度,切实把解决农民切身利益问题落到了实处。

  一是抓好粮食收购政策的宣传。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全面掌握省局下发的《粮食收购政策宣传提纲》,不断提高粮食收购政策水平。向社会公布政策咨询电话,选派熟悉政策的人员负责政策咨询,掌握政策执行情况,了解种粮农民及社会各界的反映,把政策宣传工作做实做细。

  二是协调落实好粮食收购政策。明确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在政策性粮食收购中的协调作用,对收购政策执行过程中地方政府、种粮农民和定点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与辖区中储粮直属单位进行沟通,予以协调解决。认真指导承担政策性粮食收购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严格执行收购政策,按中储粮有关管理规定做好入库粮食的管理,保质保量完成收购任务。主动与当地有关部门搞好协调,解决粮食收购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方便农民卖粮,保证收粮秩序,为粮食收购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是加强对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各地粮食局对已经开秤收购的承担政策性粮食收购的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督促其加快收购进度,争取快收粮、多收粮;对没有开秤的地方,要协调配合辖区中储粮直属单位尽快验收,开库收购,以缓解农民的卖粮矛盾。认真开展对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定点收购企业是否认真执行粮食收购质价政策,是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是否收购“转圈粮”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以确保国家出台的粮食收购政策落到实处。

  四是建立加快粮食收购工作的保证机制。各级粮食局建立一把手对粮食收购工作负总责、主管局长负专责、其他领导和业务科室分片负责的领导责任制,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位;实行周报告制度,全面掌握当地粮食收购情况,及时逐级上报有关情况,如遇特殊情况随时专报;建立领导巡回检查制度,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每周要对所属定点收购企业的粮食收购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干部包库联络制度,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向所有承担政策性粮食收购任务的收购库点派1名干部包库驻点,监督收购库点政策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收购中的具体问题。

  近日,省粮食局将派出工作组,深入各地督促检查粮食收购工作,党组明确提出要以此项工作的成效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