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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借道俄罗斯内贸货外运出境不出口
2008-12-06 13:36:1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赵建华 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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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6日讯 去年,黑龙江省作为全国惟一试点开始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经过一年探索,4批价值204.47万美元的货物先后经俄罗斯港口被转运到上海、广东汕头,这意味着“中国—俄罗斯—中国”陆海联运黄金通道已经建成,实现了我省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海上联运。从此,我省有了更近的出海口——

  前不久,由省龙航大型设备江海运输有限公司承运的大型机械设备——火电发电机定子,通过内贸货物跨境运输方式抵达广东汕头港。由于北方气候原因,这也是2008年跨境运输最后一票货物。至此,我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开通正满一年。

  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是海关总署支持老工业基地振兴,推动我省对俄经贸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它的顺利运作对发挥我省对俄罗斯的地缘和经贸优势,解决南运货物运力紧张的问题,降低企业运输成本,促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密切中俄经贸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我省是全国产粮大省、资源大省和重要装备制造业基地,以往资源南运主要通过铁路运输或辗转至大连港海运完成。近年来,由于地处铁路末梢,铁路南运运力紧张,加之境内无出海口,无法满足粮食、煤炭、石油化工产品等大宗资源性物资和工业产品的流通,严重制约了全省经济发展。

  2006年以来,有关部门和企业通过实地考察和调研发现,如从牡丹江经绥芬河、海参崴到上海、广州比陆路运输到上海、广州分别节省820公里和1100公里;到韩国的釜山和日本的神户比经大连中转分别节省866公里和1200公里,运输距离优势明显。省政府立即提出利用俄罗斯港口和我省货源的互补优势,将国内货物通过绥芬河口岸运至俄远东地区的港口,再通过海运运至我国东南沿海港口的构想。

  2007年2月14日,海关总署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试点工作的公告》,指定哈尔滨海关负责具体监管。之后,省政府批准牡丹江对俄贸易工业园区华晟国运物流有限公司和中国外运(集团)绥芬河公司为经营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试点企业。

  当年10月,牡丹江华晟国运物流有限公司的12个集装箱,装载本地企业生产总值近15万美元的物资,从牡丹江市启运,经绥芬河口岸出境,在海参崴港装船转运到上海港,内贸货物跨境运输正式启动。

  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开展一年来,我省共运送4票货物,总重1470.148吨的铜版纸、淀粉、衬纸、电机定子等产品通过俄罗斯顺利南下。海关总署专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内贸货物跨境运输监管操作规程(试行)》,明确规定,试点阶段的出境口岸限绥芬河,进境口岸限上海、宁波等口岸,所经俄罗斯口岸限海参崴港(符拉迪沃斯托克)、东方港、纳霍德卡港。允许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的经营企业仅限于我省资信好、规模大、已在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经营企业从事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前,应到哈尔滨海关办理备案手续。试点阶段的内贸货物限使用集装箱装载,由海关在绥芬河口岸施加关锁,经铁路直接运送至俄罗斯口岸,使用中国籍船舶整箱(不拆、不换集装箱)承运至我东南沿海港口。在接受海关监管方面,要求承运跨境运输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出境时应当在海关监管区内装卸作业,内贸货物与运输工具应接受海关监管。港口企业应按照要求实施封闭式卡口管理,在港口堆场内设立内贸货物专用区域和明显标识。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