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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今年交通违法被拘者超2000人 九成为无证驾车
2008-12-08 10:35:0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李进胜 记者 刘治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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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8日讯 记者从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哈尔滨市已有2020人次因醉酒驾车、无证驾驶、交通肇事逃逸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行政拘留,其中近九成为无证驾车。

  据统计,在被拘留的交通违法行为人中,因无证驾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驾驶证超期仍驾驶车辆被拘留的为1786人,占总数的88.4%。而这些被拘留者中,无证驾驶摩托车的占绝大部分。在被拘留者中,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为188人,占总数的9.3%。11月24日21时10分许,动力大队交警在民生路执勤检查黑A59838号出租车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朱云鹏有饮酒后驾车的嫌疑,经测试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每毫升2.33毫克,超过醉酒标准近3倍。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以15日行政拘留,2000元罚款,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驾驶证一次记12分。

  与无证驾车和酒后驾车相比,肇事逃逸者更将接受重罚。在2020人次获拘违法人中,因交通肇事后逃逸被拘留的为46人。11月10日17时许,南岗大队交警在博物馆附近发现一台悬挂公安警牌违法停放的轿车,取缔的过程中,该车突然闪过拦截的交警后逃逸。在先后两次肇事刮倒行人后仍疯狂逃逸,后经交警联动堵截到该车,肇事司机蔡宝宁被依法行政拘留。

  交管部门表示,今后对于无证驾驶、醉酒驾车和肇事逃逸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仍将采取上限处罚的措施,拘留日期、罚款数额、暂扣驾照期限全部都是上限。目前,哈尔滨市虽还未发现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强迫驾驶人违法违规驾驶车辆肇事尚不构成犯罪、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但一经发现,也将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