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务
搜 索
哈市检察机关推行“阳光检务”落实科学发展观
2008-12-26 13:29:21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力军 张兴民 赵海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2月26日讯 (王力军 张兴民 记者 赵海) 日前,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哈尔滨市检察院为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检察执法公信力,保证检察权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运行,促进检察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大力推行了“阳光检务”建设。

  哈尔滨市检察院从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改进检察工作,制定了《开展阳光检务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检务公开”二十项内容,方便群众了解、支持、监督检察工作。

  实施“阳光检务”是“检务公开”的进一步深化,为了把“阳光检务”落实到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检察权行使的各个环节,该院重点建立和推行案件信息公布查询、不起诉不抗诉案件公开审查、申诉案件说理释法、检察文书说理、权利告知、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检察宣传进街道进乡镇、“检察开放日”等十项机制,逐步把“阳光检务”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通过“阳光检务”工作的开展,努力破除执法办案神秘化倾向,杜绝暗箱操作,减少执法随意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人民赋予的检察权始终为人民谋利益,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