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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计划调整全省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2008-12-28 15:02:50 来源:新华网  作者:孙英威 曹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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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哈尔滨12月28日专电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黑龙江省国土资源部门对全省各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了统一测算编制。记者从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计划于2009年1月在全省实施,新标准普遍提高了现行征地补偿额度,提高幅度最大的是旱田。

  据介绍,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市、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取消了地类差异,一个区片一个价,实行同地同价。

  为解决征地补偿偏低问题,黑龙江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于2005年至2006年组织完成了省内各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编制工作,并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的审查。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的人士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含了征地补偿中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两项,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青苗补偿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6%确定,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大棚、温室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可执行当地城镇拆迁办法。与原来按旱田、水田、菜地、大棚等地类补偿相比较,即将实施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均高于原补偿标准。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