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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扩大职业病网络直报覆盖面 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2008-12-30 17:11:55 来源:东北网  作者:龚南红 杜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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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30日讯 (龚南红 记者杜筱) 为进一步加强黑龙江省职业病报告工作,全面掌握全省职业病发病情况,促进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黑龙江省将扩大职业病网络直报覆盖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否则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记者今天从黑龙江省卫生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黑龙江省职业病报告工作,明确职责,健全网络,全面掌握全省职业病发病情况,促进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黑龙江省卫生厅日前发出通知,对职业病报告进行了具体规定,要求扩大职业病网络直报覆盖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职业病报告部门要与监督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发现未报、漏报、错报、迟报等问题,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通知规定,黑龙江省职业病报告采取网上直报和纸质报告两种形式,网络直报的职业病报告卡主要包括《尘肺病报告卡》、《职业病报告卡》、《农药中毒报告卡》、《职业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卡》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卡》等六张国家要求上报的报告卡。纸质报告卡应由使用网络直报系统进行职业病报告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保存。农药中毒个案病例于患者确诊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通知规定,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救治职业病、职业中毒(含急性农药中毒)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均为职业病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各地要将辖区内责任报告单位全部纳入职业病报告网络,从提高直报用户开通率,扩大网络报告覆盖面,健全省、市、县三级职业病报告网络等方面多做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培训力度,做好辖区内责任报告单位和市、县级疾病控制中心职业病报告人员的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现场职业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规范填写报告文书,如实报告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另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辖区职业病监督信息与职业病报告信息的共享制度,应坚持边上报职业病信息,边加强职业病执法监督,职业病报告部门要与监督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同时,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对职业病报告工作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报、漏报、错报、迟报等问题,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