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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龙江环保十大新闻评出 松花江水污染防治居首
2009-01-05 16:02:59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李杰实 高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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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5日讯 (李杰实 记者 高长利) 记者5日从省环境保护厅获悉,2008年黑龙江环保十大新闻出炉。其中,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受到高度关注。环境保护部实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753”专项行动被列为十大新闻之首。

  2008年黑龙江环保十大新闻包括:

  ——环境保护部实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753”专项行动。4月1日,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强调要深化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切实落实休养生息政策措施。

  ——着力建设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保护区,大力实施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程。确保功能区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控制,初步形成以生态经济为主的产业格局;全面加强大小兴安岭生态建设,加大湿地和草原保护建设力度。全省建成各级自然保护区达190个,面积618万公顷,各类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达320个。伊春汤旺河建成全国第一个“国家公园”试点。

  ——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全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涉及我省的工业治理、城市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重点区域污染防治等116个项目已经全部开工建设,项目开工率达100%。

  ——推进“三供两治”工作,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污水、垃圾治理工程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满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为全省人民创造一个干净、文明、秩序、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全省环境质量公报显示:我省总体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城市空气质量良好,处于全国中上游水平;城市噪声污染较轻。

  ——完成全省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化学需氧量减排2%,二氧化硫减排0.51%,完成了年度目标。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两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圆满完成,我省污染减排“双下降”。省政府对24个工业治理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政策,下达资金5186万元,推动了污染治理的步伐。

  ——《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12月19日经第十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通过,2009年5月1日开始实施。

  ——我省首次实施“区域限批”。因落实《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不及时,我省对哈尔滨、佳木斯、七台河、双鸭山、黑河、伊春、大兴安岭等7个市(地)实行“区域限批”,暂缓审批新增水污染物的项目,直到上述这些项目开工建设为止。

  ——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后督察活动。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省环保厅分别开展了松花江流域涉水排污企业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污水塘(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焦化行业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黑龙江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出台。——积极应对俄罗斯油泄漏事件,加强中俄环境保护地方政府之间的交流。7月8日,获悉俄罗斯阿穆尔州阿穆尔河(中方境内称黑龙江)发生一起约3公里长、0.6公里宽石油类物质泄漏事件后,省环保厅立刻启动应急监测程序,各级环境监测站24小时坚守岗位,加密监测。同时,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控措施,密切关注油性污染带动态。全年出境水质达到III类标准的频率大幅度提高。为全面监控两国跨界水体水质状况,促进边界河流的共同保护。中俄两国环保专家一起对跨界水体水质进行了三次联合监测活动。 ——全省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六进”活动。作为国家唯一的全民环境教育试点省,我省大力开展环境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活动。首次表彰在全民环境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57个先进集体和72名先进个人。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