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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政协委员建议教育部门选企业大一开始实习
2009-01-13 09:12:46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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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3日讯 面对日趋严峻的就业形势,促进就业,尤其是大学生就业无疑是今年我省相关部门面临的民生最大考题。在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政协委员们为此纷纷出谋划策。民建省委委员们经过详细调查,提出了《关于充分发挥教育主管部门作用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建议》的提案。

  现状调查:大学生就业遇四难题

  对于大学生就业情况,民建省委委员们进行了专门调查,发现现阶段我省高等教育、高校毕业生就业及用人单位(企业)用工存在诸多问题:一是高校毕业生实践能力差,就业多是靠父母;二是大多数高校毕业生经过半年左右时间的工作,但工作成绩不能符合用人单位的职位需求,而用人单位对刚入行员工任职能力的培养期限只在5-7个月,否则就要换人,毕业生则要重新择业;三是许多用人单位培养的高校毕业生适应企业需求后又要跳槽,用人单位面临着重新培养新人的困境;四是企业员工频繁更换、人力资源成本居高不下、利润率降低、上缴税收下降等形成了恶性循环。

  委员提案:多方搭建就业新平台

  大学生就业问题是事关民生的大事。因此,民建省委提出提案,建议以黑龙江省教育厅为主导,以省级各个行业协会为依托,引导监督各个院校开展学生的实践及就业工作。

  民建省委建议,省教育厅就业处应积极与各行业协会联系,从行业协会备选出优质的大型企业供学生实践,改变以往学生自主实习的现状。同时,在现有教学体制的基础上,加入企业实践、工作实践的课程。建议实践从大学一年级开始,将工作实践的时间与质量作为高校教学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践让学生明确自己的职场选择。并建议采取实行“1+2+1”模式进行大学生“工作实践”,即学生入学第一年,学院与各个行业协会联系进行专业实际讲解、企业参观、企业项目研讨等。第二年和第三年,学院可以通过协会进行“学生与企业绑定式”培养,学生可以在网上自主申请所要“工作实践”的单位,经学院、企业审批,可以在课余、周末、假期到企业做基础辅助工作。第四年,完成答辩论文的同时,在企业进行正式试用,经过一年时间的工作磨合,学生可以直接工作。

  权威声音:启动大学生创业培训

  记者12日从省教育厅及省劳动保障厅获悉,今年,我省各主管部门将不断推出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新政策,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2009年,我省将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推进校企合作、订单式培训等多种培训模式,增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和自主创业。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针对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的创业孵化园区,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此外,我省出台有关文件强化就业服务,努力做好高校及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引导高校及技工院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创业。全面启动针对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创业培训工作,普及创业意识教育。充分发挥高校及技工院校毕业生专门服务窗口的作用,免费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对灵活就业或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及技工院校毕业生,为其提供档案托管、参加社会保险关系等方面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