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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中级法院推行法官职权配置改革 强化审判监督
2009-01-16 16:52:33 来源:东北网  作者:贾晋璇 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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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6日讯 (贾晋璇 记者 赵海)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16姐上午召开了全市法院工作通报大会。大会对2008年全市法院工作进行了总结评析,大会表彰了2008年度全市法院系统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在过去的一年中,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5440件,结案93047件,结案率97.49%,同比上升1.71个百分点。工作中,哈尔滨市法院通过推行法官职权配置改革,实行院庭长办案,强化调解结案,落实审判监督,狠抓信访工作,使审判工作水平得到稳步提高。结案率、调解撤诉率上升,发回改判率、上诉率、申诉率下降,尤其是反映审判工作质量主要指标的发改率持续下降,显示出哈尔滨市法院的审判质量和效率得到显著提高。在全省法院工作评比中,综合排序第一,在哈尔滨市目标考评中,获得第一名,并在国家、省、市获得各类荣誉14项。

  2008年,哈尔滨市法院在全国法院率先开展了审判职权配置改革,并在两级法院得到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审判长所占比例由改革前的32.74%下降到17.56%,主审法官所占比例由65.29%下降到41.17%,改变了人人主办案件的审判管理模式,初步实现了法官能力与审判权力的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优秀法官在审判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针对长期形成的院庭长不亲自办案,不进入审判组织发挥作用的问题,哈尔滨市法院大力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并通过指标推进和专项考评排序激励机制,使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数量大幅提高。2008年,全市法院院庭长(审委会委员)共办案46818件,占全市法院结案总数的50.32%,其中,调撤结案26107件,调撤率55.73%,高于全市法院平均调撤率1.33个百分点。

  院庭长办案,既解决了法官数量不足、能力不强的问题,又转变了领导作风,强化了领导干部在审判组织中的作用,受到了最高法院张军副院长、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黄建盛同志和省法院南英院长的高度赞扬,并在全省法院得到推广。

  同时,哈尔滨市法院还在审判监督工作上下功夫,使全市法院监督工作不断加强。全年共开展五项监督活动461次,发五项批评通报544期,诫勉谈话领导干部14人,警示谈话基层法院院长8人,纪律处分61人,干警的责任感和危机感进一步增强。

  大会根据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收结案、调解撤诉、案件上诉、发改、申诉、信访等主要工作情况,对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2008年度工作进行了排序通报。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