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9年1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大会通过)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姜伟检察长所作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之上、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法律监督,狠抓队伍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全省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和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