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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新增养老金20日发放到位 御寒津贴同时发放
2009-01-20 20:03:48 来源:东北网  作者: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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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0日讯 (记者 印蕾) 记者从哈尔滨市社保局了解到,哈尔滨市2009年度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测算工作已经完成,将随2009年1月份养老金一同发放,退休人员1月20日即可到其领取养老金的代发银行领取。本月养老金中,还将包括企业退休人员的御寒津贴。

  市社保局发放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养老金调整涉及市区内企业退休人员40余万人,其中包括建筑统筹部分。此次调整严格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将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已测算完成每名退休人员具体新增养老金的数额,所需资金已交付银行。为使退休人员尽快拿到新增养老金,社保局要求银行发放不能晚于20日。

  另据了解,本月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中,除增加后的养老金外,还将包括御寒津贴。御寒津贴从2008年10月1日起发放,不单限于冬季取暖期,按月发放,每人每月发放45元,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个月均会得到该项津贴。

  附:黑劳社发[2008]97号文件待遇调整标准 

 
划分档次
调整标准
缴费年限
普遍
调整
20081231前退休人员
80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
20081231前退职人员
75
 
 
 
(1)符合劳人险[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老工人
①1945.9.2前参加革命工作
120
 
②1945.9.3—1949.9.30期间参加革命工作
100
 
(2)具有高级职称退休科技人员
①具有正高级职务退休人员
50
 
②具有副高级职务退休人员
40
 
③工人高级技师
40
 
3195312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
30
 
在以上特殊调整中,符合两个及两个以上条件的,选择一项最高的标准
 
 
(4)在普调和特殊调整的基础上,截止2008年12月31日满70岁以上人员
30
 
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低于430元的调整到430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