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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交警”以扣车为由骗取钱财 市民可要求出示警官证
2009-01-22 09:40:48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慧东 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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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2日讯(王慧东 记者赵海)近日,货车驾驶员李某路遇三名“假交警”,因怕车被扣,被骗取千元现金,公安交警部门正在全力追查违法人员,并提示广大驾驶员节日期间注意防范。

  19日24时许,驾驶员李某驾驶黑B38070号牌货车行经香坊区江南中环路成高子路段时,被两名着警服手持对讲机、一名着便装驾驶黑A05794号牌白色金牌面包车,并自称是交警的人员拦截进行检查,随后以车辆超载为由要扣留车辆,并佯装用对讲机呼叫另一人,“02、02我是01,这台车超载,把车扣回停车场”,并向李某索要1000元现金,李某怕车被扣,就当场付了钱。

  事后发现可疑,并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当公安交警部门赶到现场人车已不见踪影,经公安交警部门认真调查,三名执法人员系“假交警”,所驾黑A05794号牌车辆也为挪用号牌,目当公安机关正在全力追查三名违法人员。

  公安交警部门提示广大市民春节期间是各类治安、刑事案件高发时段,应提高警惕防范冒充警务人员实施敲诈,并注意以下特征:

  交通警察路面执勤着装规范,警号警衔警徽证件配戴齐全,执法用语文明规范,处罚交通违法和滞留违法车辆开据公安机关正规凭证和文书,并加盖执法民警名章及公安交警部门公章,作出处罚决定书后,指定当事人到银行缴纳罚款,交警不代收;滞留车辆开据扣留凭证后,指定当事人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罚。交警执勤地点以市区重点路段和卡点周边管控区域为主,特殊地点多警力执勤会驾驶制式警用车辆。

  违法人员冒充交警执法实施违法犯罪,多数选择夜间无警时段(凌晨时段居多),城乡结合部、郊区以及城市偏远地区等无警路段为主要作案地点,违法人员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作案过程中,会以扣留证件或车辆为由当向驾驶员直接或和变向索要钱财。广大驾驶员发生交通违法应通过正常渠道接受处理,出行或遇有交警执法检查时,发现与交警执法特征不符或者其他可疑行为,可要求出示警官证,或直接拔打110或122报警电话进行核实、举报,谨防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