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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加强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 学校要落实晨检
2009-02-09 15:50:29 来源:东北网  作者:姚国峰 杜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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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9日讯 (姚国峰 记者杜筱) 目前,正值春季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尤其是增加了呼吸道传染病和自然疫源性疾病发生和传播的机率。黑龙江省要求加大春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力度,要确保应免疫人群实现全覆盖,强化对学生传染病疫情监测和报告,落实晨检、通风和消毒等措施,防止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生传染病流行。

  记者9日从黑龙江省卫生厅了解到,为做好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百姓身体健康,黑龙江省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真正落实首诊负责制,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切实做好传染病的初诊、确诊、治疗、转运和看护等环节的管理,落实医院感染控制措施,严防医源性传播。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经常深入社区、农村、学校和工地,及时发现重点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苗头,实现关口前移,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

  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措施,针对计划免疫接种薄弱地区和薄弱环节,增加接种服务次数,开展查漏补种,消灭免疫空白。特别是要加强对8月龄和2岁半儿童麻疹疫苗接种,确保应免疫人群实现全覆盖。

  要与教育部门配合,敦促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依法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要指导学校和托幼机构对新入学入托儿童查验接种证,保证每个未按规定免疫和免疫史不详的儿童都能及时得到免疫接种。要强化对学生传染病疫情监测和报告,落实晨检、通风和消毒等措施,防止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生传染病流行。

  另外,各地要大力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消毒、杀虫和灭鼠工作,清理病媒生物的孳生环境,做好改水改厕和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创造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降低疾病流行风险。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开展春季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执法检查,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严格处罚。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