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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国资委下发通知:国有企业不可擅自裁员
2009-02-11 08:00:2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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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11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国资委获悉,9日,该委以正式文件对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下发通知,要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能把裁员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的手段,不能只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要以“关爱职工生活、构建和谐国企”为主题,全面开展“保岗位、稳就业”活动,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无论运行好坏都不允许擅自裁员。

  据介绍,2008年,哈市国有经济运行基本平稳,主要经济指标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但是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蔓延,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发展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多,劳动关系的不稳定性进一步增加。因此,哈尔滨市国资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能把裁员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的手段,不能只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处于困境的企业,要把减薪不裁员、歇岗不失业作为基本要求,鼓励岗位共享平稳过渡,通过采取轮岗轮休、待岗培训、弹性工时、弹性工资等措施,共同应对当前经济困难,做到不把职工推向社会,不把困难留给职工家庭。在职工待岗培训期间,要突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培训,提高职工技能和素养,以储备人才的形式迎接经济回暖。市国资委将把国有企业稳定就业工作纳入监管范围,凡是需要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必须上报批准。凡是职工降薪的企业,企业领导班子必须首先带头降薪。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