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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气温回暖 房檐冰溜子等悬挂物成安全隐患
2009-03-11 13:39:11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张巍 叶勇 王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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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里地段街一居民楼顶的冰溜子

道里经纬街上的冰溜子悬在行人头上如一把剑

  东北网3月11日讯 近日气温回暖,大风频袭。行走在人行道上,你既要注意脚下的路,还要抬头看看临街楼房上“悬”着的不计其数的“利剑”———滴着水的冰溜子、破碎的玻璃、阳台外堆放的杂物。担心被“空降物”袭击,很多市民宁可走车行道也不走人行道,又增加了被车撞的危险系数。

  针对反映比较集中的空中悬物问题,近日,本报记者仰起镜头,对哈尔滨市临街楼房上悬着的“利剑”进行记录,给有关部门和市民提个醒:快挪走“祸害”!

  小心,不要沿墙走,头上有冰溜子!

  “每天我都抱着脑袋跑进跑出,就怕冰溜子啥时候掉下来。”家住承德街167号楼的张先生说,他进出家门必经的位置楼顶悬着一排冰溜子,他只能这样“应对”。

  记者了解到,每年由冰溜子引发的事故不少,轻者冰溜落地,路过的市民受到惊吓;重的砸伤行人、车辆,哈尔滨市曾发生过冰溜砸死人的惨剧。

  10日,记者走访了经纬街、友谊路、果戈里大街、花园街、大成街、承德街、马端街、南马路、石头道街、森林街、田地街等街道,发现邻街楼房和门市房屋顶上和空调箱上悬着的冰溜子,大的有一两米长,小的也有五六十厘米。经纬街151号楼顶一排冰溜在阳光下滴着水;花园街上不时有冰溜子从旁边楼顶掉下来,落在地上摔得粉碎,居民忙向旁边躲闪;南马路77号附近一个居民院的大门洞上一排冰溜子像个“冰帘”悬在进出居民头上。居民告诉记者,近两天中午太阳都很好,经常有冰溜子从空中坠落。


 

原哈尔滨百货大楼上破碎的玻璃幕墙

  

道里河政小区的一户人家将窗台当做仓库

  抬头看看,“天上”还会掉下什么?

  “天上”除了能掉下冰溜子,还会掉下什么?答案是———一切皆有可能。

  记者在果戈里大街看到,原哈尔滨百货大楼玻璃幕墙上有多处玻璃破损,有的玻璃尖头儿冲下,随风摇晃。承德街88号楼几十块玻璃破损,悬在窗框上,随时可能坠落。

  居民阳台外悬挂的杂物和杂物的悬挂安放方式,更是五花八门。记者看到,一曼街114-4号居民楼6楼一户居民,将两个编织袋挂在晒衣竿上,晒衣竿上还堆着大大小小装满杂物的塑料袋;河政小区4楼一户居民竟将纸箱和装满食物的袋子直接放在阳台的外沿上;马端街252号顶楼一户居民窗台外搭出的小板上放着大大小小的花盆;大成街一居民楼6楼窗台外堆了五六个装东西的塑料袋。

  记者走访发现,在阳台外私自搭建“储物台”的还真不少。有的安装了储物篮;有的在阳台和窗户间搭了几块小木板;更有甚者,只用一根细玻璃丝绳拴着几个大袋子,悬在窗外……

  每个危险隐患都有“主人”,赶快拔掉头顶“利剑”!

  据市第一医院急诊科的医生介绍,每年春季天气转暖,哈尔滨市各医院都会接诊多起被楼上坠物砸伤的病例,“肇事”的有冰溜子,也有冻饺子,轻者皮外伤,重者砸成骨折或毁容。

  那么,悬在行人头上的这些不安全因素归谁管理?如果出现事故该由谁承担责任?记者采访了城管、派出所、物业公司后了解到,对于居民楼上方的“冰溜子”,物业公司有对公共部位的管理责任,而楼内的住户也有进行监管的义务。非居民住宅楼则由产权单位负全部管理责任。至于居民们悬挂摆放在外面的物品,如果出现安全问题,责任全部由该户居民承担。

  采访中,许多市民表示,主动清除冰溜子、维修破损玻璃,是相关部门的责任,不能等出了问题再“擦屁股”。而居民家也应该自觉将窗外“危险物品”撤回,给别人和自己一份安全,以免酿成灾祸。同时,物业管理部门和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应组织检查,对悬放不安全物品的居民提出告诫,督促其及时处理。

  春风乍起,快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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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