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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受理赴台游申办 首批36名游客将于30日启程
2009-03-27 20:11:36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英杰 记者 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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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7日讯 (王英杰 记者 赵海) 今天下午,在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哈尔滨铁道国际旅行社首批36名游客和1名领队将于30日启程赴宝岛台湾,这是首批由我省公安机关受理赴台旅游业务的团队。

  据悉,自3月12日,收到公安部将我省系纳入全国第二批开通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省份之一的通知后,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等诸多困难,快速启动了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于3月18日正式在全省启动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业务。目前已完成了出入境管理信息数据库的程序开发,实现了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证件即《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相应3个月有效一次签注、1年有效多次签注的受理、审批、签发的网上审批工作流程。

  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要大力支持具有特许经营权的三家旅行社开展好赴台湾旅游业务,为各组团社开通“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绿色通道,保证证件受理审批工作时限。由于申请人的“入台许可”是在办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后,由组团社通过台湾接待社办理,为此,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在制作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时限上给与予各组团社最大支持,缩短制证工作时限,在证件签发时间上为组团社办理入台手续、为参加赴台旅游人员顺利参游提供了保障。哈市居民高健心在领取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后,他高兴的告诉记者:“去台湾旅游是我多年的愿望,今天终于可以实现了”。

  据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局长于秀华介绍,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多次与三家组团社协调,争取各组团社能够积极配合出入境管理部门工作,加强宣传和引导,教育赴台旅游人员要合法出游、文明出游,避免发生我省居民借赴台旅游之机在台非法停留,尤其要防止整团人员在台非法停留案(事)件的发生。向参加赴台旅游的人员宣传,对在台非法停留人员,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要登记备案,并视不同情况限制其再次出境。

  对首次逾期停留未超过1个月的,予以警告;对逾期停留1个月至3个月的,限制其1年内不准出。对逾期停留3个月至6个月的,限制其2年内不准出境。对逾期停留超过6个月的,限制其3年内不准出境。同时,还要以开展此项业务为契机,向台湾民众大力宣传我省的自然、旅游资源,及台胞入境后通过我省参加赴俄旅游优势,吸引台湾客商来我省旅游观光及进行经贸活动,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三家旅行社都表示一定按照国家相关的要求开展好我省居民赴台旅游业务。

  从3月18日至目前,全省共签发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签注376人次。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