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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百日整治严管运输车 车辆上道“有眼”监控
2009-04-04 09:07:38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何兴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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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4日讯 为严厉打击违法驾驶、非法营运行为,省交通厅、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从4月1日至7月10日,利用一百天时间开展全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道路运输企业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工作,违章超6分的驾驶员要进行培训,实行运输车辆等级评定,并要求运输车辆安装GPS动态行驶记录仪。

  据了解,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道路运输企业对违章记分超过6分的驾驶员要组织专项培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个体经营者要委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或相应道路运输企业进行培训教育。道路运输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对三年内发生过重特大交通事故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驾驶员不准聘用。

  开展驾驶员从业资格信誉考核,对连续三个考核周期考核等级均为B级或一个周期内累计记分三次达20分的驾驶员吊销其从业资格;一个年度内道路运输企业驾驶员累计有20%以上等级为B级的,由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并取消其作为行业表彰评优的资格;连续两年道路运输经营者所属取得从业资格驾驶员累计有20%以上考核等级为B级的,一年内不得批准新增运力。

  整治行动要求加强客运企业资质管理,今后凡是新增一类、二类、三类线路和班次不再批准新的挂靠车辆,一经发现,立即收回已批准的经营行政许可。据介绍,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道路运输企业和经营者应对客运一类、二类、三类班线客车、旅游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8吨以上载货汽车组织安装GPS(卫星定位)动态行驶记录仪,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公安交管部门和道路运输企业将建立GPS动态监控系统,配备专人对相关数据进行采集、分析、处置,利用科技手段实施动态监控。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