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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砍伐古树名木最高罚20万 迁移需办批准手续
2009-04-10 11:01:22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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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0日讯 9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了《哈尔滨市城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办法》。《办法》涉及古树名木的移植、古树后续资源进行保护、划定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范围和确定管护责任等多个方面,适用于哈尔滨市市区内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据了解,各有关部门对哈尔滨市古树名木的普查、制作保护标志牌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

  百年以上树木被列为“古树”

  《办法》明确,树龄百年以上的树木均被列入“古树”范围,稀有的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或者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则被列为“名木”,而树龄在80至100年之间的被确定为古树后续资源。树龄在300年以上,或者特别珍贵稀有,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重要科研价值的古树名木,为一级古树名木;余者为二级。

  《办法》规定,区园林绿化部门定期对辖区内树木进行普查,将具备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条件的树木进行登记,并报送市园林绿化部门。市园林绿化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区园林绿化部门报送登记的树木进行鉴定,符合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条件的,属一级古树名木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保护;属二级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报送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保护。市园林绿化部门应当将经批准实施保护的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区园林绿化部门还将建立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档案并设置统一的保护标志牌,具体载明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名称,确定时的树龄、胸径,管护责任人,监督电话,确定时间等内容。

  砍伐名树古木最高罚款20万元

  《办法》规定,砍伐古树名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每株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擅自缠绕绳索,借用树干做支撑物,擅自采摘花朵、果实、种子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刻划钉钉、攀树折枝、剥损树皮、擅自修剪枝叶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在古树名木保护区内堆放物料、挖坑取土、铺设地下管线、动用明火、倾倒危害古树名木生长的物质、修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搭建其他设施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擅自迁移古树名木的,每株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可能影响古树名木生长,建设单位未采取避让保护措施的,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未经死亡确认擅自处理古树名木的,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损坏古树名木标志牌或者其他附属设施者,也将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