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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小企业可申请小额贷款 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
2009-04-12 17:05:05 来源:三江晚报  作者: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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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日,记者在佳木斯市就业局获悉:今年,市政府加大对小额贷款的发放力度,从即日起,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范围从个人延伸至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据悉,此次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是:市区内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申请贷款的担保条件、额度及期限是:实行市财政全额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和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按每人2万元标准捆绑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直接担保,贷款额度一般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实行商业用房、商铺或具有使用权和经营权的土地以及由第三人提供以上资产抵押,抵押资产的评估价值最少为申请资金额度的双倍,贷款额度一般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含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

  申请贷款的利率及贴息要求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贴息可申请由中央财政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贷款基准利率的25%给予贴息,其余部分利息企业自行承担。

  申办程序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直接向市就业局提出申请并填报《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审核表》,由市就业局受理、审核,由市财政局复审,共同出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由承办银行考核,办理贷款手续。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