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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 机构设置
2009-04-23 19:18:29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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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处

  联系电话:0451-82638733

  处长:刘航 副处长:王玉玲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李辉

  职能:

  1、负责本单位各项事务的综合与协调工作。

  2、负责办内重要文件、报告和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

  3、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4、负责全省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和表彰奖励工作。

  5、负责办机关组织、人事和劳动工资工作。

  6、负责电子政务、公文传递、督办及印鉴管理等项工作。

  7、负责全省扶贫开发信息网建设与维护工作。

  8、负责文件档案、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和后勤工作。

  10、负责机关离退休及老干部管理工作。

  计划财务处

  联系电话:0451-82667080

  处长:张立英 副处长:尚志敏

  职能:

  1、拟订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扶持标准,研究提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确定和撤销意见。

  2、负责争取国家和省财政扶贫资金;协调各部门扶贫资金的整合使用。

  3、负责制定全省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

  4、负责制定年度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扶贫开发项目。

  5、负责机关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全省扶贫开发统计监测与动态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处

  联系电话:0451-82631966

  处长:梁树茂 副处长:石飞

  职能:1、负责全省扶贫开发调研工作,制定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并对我省扶贫开发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2、负责全省扶贫开发立法与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协调中、省直单位和社会各界帮扶工作。

  4、负责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5、负责产业化扶贫工作。

  6、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7、负责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