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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沿江禁止七种行为 商贩需在特定区域内经营
2009-05-24 19:38:20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何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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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4日讯 为确保市民踏青安全,市政府明令要求,27日至28日,沿江一带坚决禁止七种行为,一经发现,直接取缔,从严处罚。

  七种禁止行为包括:禁止舢板船、机帆船夜间营运;禁止燃放孔明灯;禁止非法买卖鞭炮;禁止机动车尤其是摩托车通行;禁止烧烤;严禁沿江占道经营;严禁践踏草坪、损毁树木、破坏公用设施等行为。

  据介绍,为确保市民安全,沿江一带部分早市当日将停市。为方便市民购买节日物品,允许商贩在划定特定区域内经营。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