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2009年中俄双方互换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63200份
2009-06-16 22:33:31 来源:东北网  作者:邵奇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6月16日讯(记者 邵奇)16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局获悉,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代表团与俄罗斯国际汽车运输承运者协会远东分会代表团在哈尔滨市就双方交换2009-2010年度中俄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等有关事宜举行了会谈。2009年度中俄双方互相交换了中俄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63200份。

  会谈中,双方就2010年度中俄行车许可证的交换地点、时间和我省与滨海边区间货物运输车辆车货总重标准等有关问题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初步意见。

  据了解,为了维护国家道路交通权,实现双边平等运输,1998年12月18日中俄两国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俄罗斯联邦政府汽车运输协定》中规定,双方国际道路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每年进行两次交换,由双方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商确定中俄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数量和种类。我国交通运输部委托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轮流代表国家交通运输部与俄方有关部门进行交换工作,并负责确定许可证的交换地点和时间。中俄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分A、B、C和特别行车许可证四种,A种用于中俄间定期旅客运输,一年多次往返有效;B种用于中俄间不定期旅客运输,往返一次有效;C种用于中俄间货物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用于超重、超限货物和危险货物运输,往返一次有效。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