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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09-06-22 08:31:55 来源:新华网  作者:高增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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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哈尔滨6月22日专电 记者从哈尔滨市有关部门了解到,近日起,哈尔滨市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10元,其中大学生本人缴纳30元、财政补助80元。

  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宋致田说,此次大学生参加医保,除了财政补助部分,大学生每人每年只需要缴纳30元钱。生病后,每人每年最高可以报销8.5万元的医疗费用。

  日前哈尔滨市发布的《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实施意见》规定,低保对象和重症残疾在校大学生缴费由同级财政与所在学校给予全额补助。哈尔滨市还规定,连续缴费3年以上的参保大学生,自第3年起,按照当年筹资金额10%的标准(含政府补助部分)给予门诊医疗费补贴;自第3年起,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原基础上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同时,对应届大学生毕业后正式就业前待业期间,两年内仍享受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从第3年起转入城镇成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

  据介绍,哈尔滨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确定为全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前,黑龙江各高校在校学生的医疗保障主要靠财政拨款和学校负担,高校在校学生一旦得了大病要发动老师、学生等为其捐款。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