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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前与企业解除关系 符合条件女干部可按工人退休
2009-06-24 07:35:5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赵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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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24日讯 企业女干部按规定需在55周岁方可办理退休手续。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因关闭、转制等原因,一些在退休前与企业解除关系的女干部,只要符合三种条件之一,可按企业工人身份办理退休并领取养老金,退休年龄也提前到了50周岁。

  一位读者问,她原是一家毛织厂职员(干部编制),48周岁,现无职业。2007年因哈尔滨市重要工程项目占地,工厂统一办理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她想了解,这种办理了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到50周岁是否可以和普通工人一样正常办理退休。

  针对这种情况,市社保局副局长刘丽娟介绍,类似的女职工干部按工人身份退休的人不在少数。只要女职工原岗位为干部,具备三种条件之一的可按工人办理退休。

  据介绍,具备条件的企业女职工,本人可向企业或存档部门提出申请,由企业或存档部门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办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按工人身份退休,原来具有高级职称的,仍会给予注明,待遇方面给予适当考虑。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