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3日讯 双鸭山市政府网站3日发布《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私设“小金库”专项举报工作的通告》,原文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双鸭山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即私设“小金库”的专项举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的“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的“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的“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举报时间:2009年7月初至10月底
举报电话:0469—12388
举报信箱:www.shuangyashan.gov.cn/
举报接待室:市纪委信访室(行政监察举报中心)
责任编辑:邵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