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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政协深入专题调研 以创建创业型城市破解就业难题
2009-07-03 16:10:43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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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3日讯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

  早在2005年12月,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就提出把哈尔滨建设成为“适宜创业、适宜人居、适宜人的全面发展”现代文明城市的发展定位,明确了“适宜创业”是建设现代文明城市的根本、前提和基础。

  今年,国家确定,将用两年时间在全国创建包括哈市在内的82个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如何以此为契机,抓住创业这个关键点,积极为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建言献策,最终破解就业难题,成为市政协2009年履职重点和第十一届十二次常委会的专题协商内容。从4月起,在市政协副主席贺晔带领下,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厅会同市民革,组织部分常委、委员和专家学者,对此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并赴国内先进城市学习考察。5月,市政协主席邹新生在多次听取调研情况后,又带领部分政协委员来到哈理工大学,专门就大学生就业创业问题进行了重点视察。在此基础上,市政协最终形成了调研报告。

  【政策措施】

  系列政策扶持自主创业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把创业带动就业作为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大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

  ———针对哈尔滨市被确定为国家首批创建创业型城市的试点城市,今年,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一系列新的政策和措施,并成立了由市长亲自挂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近40个职能部门参加的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政府促进创业工作的推进机制。

  ———为推进自主创业和就业工作,市政府先后制定一系列扶持政策。截至2008年末,哈尔滨市累计拨付创业培训补贴资金达2000余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4亿元,减免各种税费5.2亿元。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为应对经济形势变化对就业产生的不利影响,又出台了《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稳定就业局势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更加惠民的政策。

  ———为给创业者排忧解难,2006年底哈尔滨市组建了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并开展一系列创业帮扶工作。截至去年,该中心面向社会征集800多个投资小、见效快、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并常年进行展示推介。

  【问题调查】

  “三峰”叠加

  就业难上加难

  调查发现,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影响,目前,哈尔滨市经济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逐渐显现,部分企业、行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企业用工需求下降,失业人员增加,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三峰叠加,使哈尔滨市就业形势更加严峻。而与先进城市相比,哈尔滨市目前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并亟须改进的问题。

  今年待就业失业人员将达9万人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结转加新增需要安置就业的失业人员达19万人,预计安置10万人左右,今年待就业的失业人员将达到9万人。另据权威部门测算,今年哈尔滨市约有11万高校毕业生,加上历年结转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在不断增大。同时,还有28.3万返乡农民工需要就业。

  存在有人没活干,有活没人干现象

  有资料统计,城市居民创业意愿不足5%,大学毕业生创业比例不到1%,与发达国家大学生20%左右的创业比例相距甚远。目前,哈尔滨市多数市民就业观念陈旧,存在“等、靠、要”思想,小富即安,不愿吃苦,不愿冒风险,也不愿做脏苦累的工作,造成有人没活干,有活没人干的不正常现象。与外地同类城市相比,哈尔滨市失业人员选择就业的多、创业的少;在创业人员中选择生存型创业多、机会型创业少。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对哈尔滨市5所大学300名在校大学生的就业意愿调查显示,选择创业的仅占8.3%。

  小额担保贷款门槛高

  调研发现,哈尔滨市现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规定的贴息对象主要针对微利项目,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5万元,且贷款期限短、担保和反担保门槛过高,使很多有创业意向的劳动者望而却步。此外,融资渠道也不够畅通,目前,哈尔滨市小额贷款公司仍处于试点起步阶段,融资扶持作用尚未充分显现。在引进民间资本和发展创业风险投资方面,一些工作尚未开展。

  创业政策宣传不够使好政策“打折”

  目前,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仍处于无人员编制、无稳定经费来源、无固定办公场所的“三无”状态。由于服务信息渠道不畅,宣传不够,政府出台的一些鼓励和扶持创业活动的优惠政策,群众知道得不普遍,了解得不具体,尤其是操作过程中手续繁琐,程序复杂,效率不高,使好政策打了折扣。

  【对策建议】

  新政“组合拳”鼓励创业

  建议一:政府应加快转变三个服务职能

  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都应充分认识所面临的就业形势,把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条重要途径,引导劳动者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发挥政府职能作用,营造良好创业环境。

  建议政府的服务职能应加快实现三个转变,即:从过去侧重抓就业安排,转到以创业带动就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上来;从过去主要为“4050”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转到为帮助全社会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实现创业愿望上来;从过去主要以资金扶持从事个体经营的生存型创业,转到使就业扶持政策与产业、行业发展政策有机结合,形成支持创业、扩大就业的合力上来,促进更多的科技类、资源综合利用类、社区服务类、信息服务类等中小企业的创业与发展,构建就业创业工作的新格局。

  建议二:出台更加宽松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探索制定符合哈尔滨市市情、有利于创业的新政策。如出台更加宽松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培育发展创业基地、孵化基地政策,创业激励政策等。尽快落实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5万元并按3-5倍放贷的政策,还贷时限可根据实际延长为3-5年。对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全额贴息。对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归还、贷款使用效益好的可提供5万-10万元二次循环贷款,并给予适当贴息支持。

  拓宽融资渠道,各级政府应面向社会,大力引进创业(风险)投资。金融机构应从创业者实际融资需求出发,制定更加灵活多样的信贷政策,注重流动性、提高有效性、增强融资性、实现多样性,开发小额无抵押贷款、个人信用贷款、个体户贷款及支持个人创业的短期借贷等银行各类信贷业务。

  建议三:开展好创业教育这一“第三本护照”

  当今,创业教育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称为教育的“第三本护照”,被赋予与学术教育、职业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各级政府应出台优惠政策,广泛开展就业培训和创业教育。同时鼓励各大学、职业教育院校建立创业培训基地、开设培训课程,使大学生在校期间都能受到创业培训教育,提高就业本领。

  开展创业实训,在全市选择一批适合劳动者创业的生产加工、商贸零售、服务等行业中的优秀企业认定为创业实训基地,安排经过创业培训的人员到基地进行一定时间实训,形成创业实训与创业培训有机衔接机制。扩大创业培训范围,让有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城乡劳动者都有机会参加创业培训。

  建议四:结合市情研发哈市“地产”创业项目

  加大本土创业项目开发力度,广泛征集投资小、见效快、市场前景好和与哈尔滨市优势产业相关联的项目,并围绕黑龙江省“八大经济区”建设和哈尔滨市四大支柱产业以及服务外包、动漫等新兴产业,组织专家及业内人士研发适于哈尔滨市的“地产”创业项目。

  全力推进创业项目库建设,力争在年底使哈尔滨市创业项目库项目总量不低于2000个,以后每年新入库项目不低于总量的20%。同时,建立创业项目库项目发布和推介制度,通过开放创业项目展示厅、在创业服务网站开辟“创业项目超市”专栏、举办创业项目专题推介会等方式,定期向社会推介新的创业项目。

  建议五:扶持大学生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创业就业

  重点扶持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对下岗失业人员,应放宽其从事零售业、服务业的限制,鼓励和帮助其利用一技之长,开展加工修理、餐饮家政、零售小商品等,以生存型创业方式进行创业积累。要进一步推广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成功经验,支持有意愿、有条件的城市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

  对返乡农民工,既要通过调整农业和农产品结构,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来积极消化吸收,又要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等培训项目的实施。通过完善信息服务和落实返乡创业的小额贷款政策,扶持他们创业就业。在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的同时,引导农民工开展养殖、种植及开办小厂、小店自谋职业,帮助解决资金、技术、项目问题,使农民工由“体能型”向“技能型”转变,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创业就业。

  针对当前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各级政府应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补充人员、乡镇和社区充实力量、科研院所聘用人员、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以及重大工程项目招工时,制定倾斜政策,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鼓励大学生依托学校的科技园区和开发区创业园,借助政府的政策、资金,创业以网络技术开发、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动漫设计为主的小型、微型企业。

  同时,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充分发挥它们吸纳就业的主体作用,使具有增长潜力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服务业成为就业新领域和新门路。

  建议六:建立创业就业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使哈尔滨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有序运行。组织、引导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履行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开展建设创业型区、县(市)活动,制定工作目标,出台激励政策,使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全面推开。建立、健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指标体系,将工作任务目标分解下达到市级各个职能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列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数字展望】

  两年内平均1人

  创业带动6人就业

  《哈尔滨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确定,2009年—2010年,哈市创业活动指数将达到20%,即辖区内参加创业活动人数占城镇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0%;带动就业比率达到1:6,即平均1人创业带动6人就业;平均每年新增创业企业1.5万户,新增个体工商户3万户,新增企业存续一年以上比例达到7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外地经验】

  ★小额担保:天津市对所有放贷的小额担保贷款均给予全额贴息;西安市小额贷款最高额度达8万元,有些城市甚至达到10万元。

  ★创业基金:部分城市对创业资金给予大力支持,如沈阳市2007年设立了2亿元创业发展专项基金;西安市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青年人才创业专项基金、信息软件产业专项基金、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基金、乡镇企业贴息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专项基金等多项基金,提供扶持资金近2.5亿元。

  ★融资渠道:在引进民间资本和发展创业风险投资方面,西安市政府出资3000万元吸引了两家企业共7000万元,组建了拥有1亿元注册资金的西安红土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加大对创业人员资金扶持力度。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