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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一男子意外碰撞被惹恼 雇人恐吓还打人
2009-07-06 11:27:17 来源:东北网-牡丹江晨报  作者:田德宇 郭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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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6日讯   因为走路碰撞发生争执,一直怀恨在心,竟花钱雇人对其威逼恐吓并拳打脚踢。近日,绥芬河市公安局处理了这起恶意滋事案件,6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分别从重处罚。

     2009年4月4日,绥芬河市某单位职工于志中与在绥芬河市做木材生意的王光周因走路碰撞发生争执,于志中便怀恨在心。4月8日,于志中指使社会闲散人员姜海找几个人“吓唬王光周一顿”。 姜海通过宽沟村农民宁立波找来三个男青年即乔新、潘海东、邵强。当天中午,姜海带三人到绥芬河市,给他们买了新衣服和鞋。在吃饭期间,姜海发给三人每人一把砍刀并交代: “用拳脚打,吓唬吓唬这个人,如果其他人上来再用刀!”

     姜海承诺事后给三人每人100元。当天下午大约14时许,于志中和姜海领着三人打车到王做生意的货物处,指认王。这时,王光周等人感觉不妙,向王的面包车里跑。由于慌忙追赶认错了人,乔新三人追打坐在主驾驶位置上的郑方鸣,而后用刀背砍了郑方鸣腿部两下后逃跑。当乔新、潘海东跑到胡同里时,被及时赶到的110巡警当场抓获。

     目前,43岁的违法人员的于志中被批准劳动教养一年;乔新被行政拘留15日;宁立波被行政拘留15日;潘海东与邵强因不满16周岁分别被行政拘留10日;公安机关对在逃的姜海上网追逃,于2009年6月5日抓获后被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之中。

责任编辑:邵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