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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曹氏三姐妹”胁迫卖淫 受虐少女泣诉地狱生活
2009-07-29 07:22:5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李建义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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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不法人员

  东北网7月29日讯 在中俄边贸城绥芬河市,一个胁迫组织妇女卖淫8年的“曹氏三姐妹”家族式犯罪团伙,日前被哈尔滨铁路警方打掉,抓获涉案人员16人,解救被胁迫卖淫妇女5人。

  暗访淫窝

  2008年11月,绥芬河市火车站旁边的一个三层楼内,新开张了一个“朋友茶艺厅”。奇怪的是,茶厅牌子一到天黑就变成了“朋友练歌厅”,而且窗户被遮挡得严严实实。在一起奸淫12岁幼女案件中,哈尔滨铁路警方获得线索:该茶厅内有卖淫活动。

  为查实情况,哈铁警方从异地调集两名刑警进入茶厅侦查。侦查员在该茶厅没见到一个茶碗,是个典型的歌厅环境,有6个包房内都有女服务员操纵点歌台。刑警从服务员口中探得秘密:此歌厅“小姐出台”(卖淫),每次150元钱。

  侦查员假意要“玩一下”,服务员将钱交给吧台后领出安全套,侦查员以包房条件简陋又不安全为由要换地点。“小姐”说里边有“炮房”(进行性交易的场所),遂带领侦查员来到厨房。打开厨房橱柜,出现了一个粉色灯光的密室。秘室内有一个双人床,被褥凌乱,墙上贴着色情挂图。后墙有一个窗口,看样子是嫖客逃遁的后路。屋子十分阴凉,可被褥却温热,明显刚才有人在此。刑警以“太凉”为由退出密室。此时,小姐说,嫌凉还可以到歌厅外边的旅店。探明情况后,刑警借故离开了歌厅。

  警方进一步查明:该歌厅是曹氏三姐妹及其家人组成的家族式胁迫、组织卖淫的犯罪团伙,从2002年开始在绥芬河市开歌厅,在湖滨区另有一个黑旅店,共两个卖淫场所,8年来曾引诱、胁迫、容留多名未成年少女卖淫,并以扣押工资、证件和暴力手段,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

  哈铁公安局立即派出刑侦人员赶赴绥芬河工作。2009年6月17日夜,26名警力突然进入歌厅,当场抓获正在从事性交易的违法人员16名。

  榨干“小姐”

  经查,歌厅为苗立霆、曹清秀原夫妇(已离婚)所有,平日里曹清秀和二姐曹清丽经营歌厅,大姐曹清艳及其丈夫徐玉华看管旅店。据“小姐”供认,苗立霆和徐玉华用两辆汽车往返歌厅和旅店运送“小姐”。曹清丽丈夫张志刚时常帮助“看场子”(看管歌厅),其弟曹清海也参与经营。

  警方介绍,被抓“小姐”基本都是外来农村女孩,人单力薄、文化较低,难抵老板家族势力。就在民警对他们初审时,她们大都默不作声,担心曹氏事后报复。当得知曹氏家族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时,不禁嚎啕大哭,纷纷泣诉在淫窟里遭受的种种虐待。

  老板要求“小姐”必须陪客人喝酒,想尽办法让客人多消费,如果消费少,就要克扣工资。“小姐”为达标,无奈天天给自己猛灌啤酒。24岁的小雅不到半年时间,就喝出了严重的胃溃疡。

  为牟取暴利,老板逼迫“小姐”勾引客人嫖娼。嫖资要先交给老板,后给安全套。每次“打快枪”(一次性交易),要求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并授意“小姐”没等到时间,就说时间已到,要求嫖客继续加时加钱。每次嫖资150元,“小姐”分100元。嫖宿包夜300至500元,也只给“小姐”100元。而且这100元她们却也得不到,只是记在账本上,经常被老板以“卫生不合格”、“回头客少”等理由克扣。

  曹氏姐妹更有不少变相手段克扣“小姐”。老板规定,“小姐”的衣服、化装品统一由老板购买,然后高价卖给“小姐”。可笑的是,老板买了首饰、化妆品和服装,就会开会问:你们谁给我报销?如果谁不愿意给老板“报销”,就会被刁难。

  始终跟随曹氏的“小姐”王夕媛(化名)干了8年,被抓时却身无分文。多数“小姐”接客数百人,却没得到卖身钱。可曹氏家族却积累了万贯家私,曹清秀家里有四套住房,同时经营歌厅、旅店、网吧,长途运输和出租车生意。

  曹氏三姐妹肆意虐待“小姐”,甚至丧失人性。不仅逼迫“小姐”在经期接客,甚至在“小姐”发高烧有病时不许吃药,强迫陪客。如有不从,老板就将“小姐”叫到包房,扇嘴巴,踢阴部。“小姐”们对曹氏姐妹的虐待又气又怕。

  锁住自由身

  为防止“小姐”跑掉,曹氏姐妹利用各种控制手段限制她们的人身自由。

  一是人身控制。一进来当服务员,首先扣押身份证;一旦卖淫,就必须交出手机。平日里不许外出,一切东西老板代买。一个月只许她们出去洗一次澡,必须有人跟着。“小姐”常年吃住在包房,睡觉在地板上,仿佛生活在牢笼中。

  曹氏家族运用的最主要的控制手段是用“金钱链”锁住女孩身。应聘时要将带来的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统统交老板保管。挣的钱不论多少都记在账本上,说是走时一起结帐,但一旦“小姐”提出要走时,老板不但不给钱,还要挨一阵打骂。实际上,“小姐”只是挣到了自己都不清楚的数字,钱很少能得到。如果要强行离开,不但钱没挣到,还得赔本搭钱,没办法,就得留下来接着干,结果是越陷越深。

  有的“小姐”看到要钱无望,便寻机偷偷逃跑,如果被抓回来,免不了一阵毒打。绥化来的巍巍跑后被抓回,被打得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在歌厅里到处都有监视的眼睛,很多“小姐”因对暴力的恐惧都轻易不敢逃跑。

  逼娼“流程”

  综合“小姐”的笔录供述,明显看出曹氏姐妹有一套招骗女孩的招术:以招聘“茶艺服务员”的名义打广告,以“包吃住、月薪1800至2000元”的优越条件为诱饵。女孩被骗进歌厅后,初期只打扫卫生,端酒水,随后陪客人点歌,陪唱歌、跳舞、喝酒,之后运用一套行之有效的逼良为娼“流程”,逐步教唆、引诱、胁迫服务员出台卖淫。

  第一步:先让出台的“小姐”进行实地“示范”,劝新来的服务员“出台”的好处……

  第二步:曹氏姐妹轮番给服务员“洗脑”。

  第三步:如果不从,老板天天冷嘲热讽,恶语攻击。

  第四步:依旧不同意,便隔三差五的“动刑”……

  第五步:仍不见效,就“经济制裁”……

  在这套流程的诱惑威逼下,多数服务员都无奈屈从卖身。在她们当中,唯独有一个叫“紫梅”的16岁小女孩,在被无端克扣1000多元应得的工资后,经历了无数的打骂,仍坚持不出台。

责任编辑:邵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