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9日讯 (记者 印蕾) 在17日召开的黑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黑龙江省法院代院长张述元报告了全省法院民商事案件执行工作情况。报告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不断深化执行工作改革,大力加强和改进民商事案件执行工作,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努力缓解“执行难”问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反映,全省法院将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评价执行工作的重要标准,主动服务大局,集中清理积案,取得重大成果,有财产执行积案执结率和重点案件执结率两项指标分别列全国第6位和第8位。依法妥善执行涉及企业的案件,为国企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司法保障。认真处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执行案件,妥善执行涉及民生的案件,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科学设置执行机构、加强统一管理和分权制约,创新执行方式方法,执行工作改革深入推进。依靠党委领导,争取各方支持,形成了综合治理“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格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和廉政建设,执行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报告指出,当前民商事案件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执行工作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执行救助制度有待进一步确立,执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存在的问题,报告从6个方面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着力推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的具体工作打算。
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