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生活报报道,记者20日从省编办获悉,从今年起,黑龙江各地每年将拿出不少于三分之一自然减员空出的编制用于消化超编人员,三年内完成党政机关超编人员消化工作。
今后,各地不得新批事业编制用于党政机关,不得在行政编制限额外进人,不得将事业编制和行政编制混用,不得再自定编制(包括工勤人员编制)用于政法机关,不得再自定编制用于离退休管理服务机构。对在编不在岗、长期离岗人员将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退出行政、政法编制序列。
责任编辑:于哲
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生活报报道,记者20日从省编办获悉,从今年起,黑龙江各地每年将拿出不少于三分之一自然减员空出的编制用于消化超编人员,三年内完成党政机关超编人员消化工作。
今后,各地不得新批事业编制用于党政机关,不得在行政编制限额外进人,不得将事业编制和行政编制混用,不得再自定编制(包括工勤人员编制)用于政法机关,不得再自定编制用于离退休管理服务机构。对在编不在岗、长期离岗人员将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退出行政、政法编制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