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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庆安县4刑警“刑讯逼供致死案”二审21日开庭审理
2009-08-21 15:39:41 来源:新华网  作者:程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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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哈尔滨8月21日电 (记者 程子龙) 21日上午,黑龙江省庆安县原公安局4名刑警“刑讯逼供”一案,二审由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庆安县法院开庭公开审理。

  朱松岩、朱春东、崔海龙、范志国4人原系庆安县公安局刑警。庆安县检察院指控上述4人在2000年5月侦办一起抢劫、杀人案中,刑讯逼供、故意伤害导致被害人死亡。庆安县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于2009年2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朱松岩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被告人朱春东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被告人崔海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范志国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4名被告人在审判长宣读判决结果后,均当庭表示上诉。

  21日的二审审判庭设在庆安县人民法院一楼。4名被告聘请了5名律师到庭为其进行辩护。绥化市、庆安县政法部门的同志及被告人家属参加了旁听。二审判决结果将择期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邵月明